新名词:远洋捕捞!广州近万家企业遭异地执法,全国被“远洋捕捞”的有多少?

企业   2024-11-06 20: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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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名词:远洋捕捞!广州近万家企业遭异地执法,全国被“远洋捕捞”的有多少?

“远洋捕捞”本来不是新名词,但现在却成了新名词。而且,这个新名词,成了无数民企的噩梦。对,看清楚,绝大部分是民企。

“远洋捕捞”本来的意思,指在200米等深线以外大洋区进行捕捞作业。但现在,它却有了另一层含义:异地趋利性执法。也就是说,出于利益驱动,有些公安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做法。其实质,是以执法办案为名,行攫取经济利益、罚没财物之实。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远洋捕捞”成新名词,和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撰写的一篇“广东省情内参”直接相关。这篇“内参”称,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以广州市为例,自2023年以来,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大部分案件存在较明显的逐利性执法动机。

“广东省情内参”不是自媒体,而是官方出版物,由广东省出版集团主管。所以,这种现象不是造谣、传谣的“谣言”,而是由官方渠道发布。这样,辟谣是不可能的了。可也正因为辟谣不可能,更让无数民企夜不能寐,谁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那条被“远洋捕捞”的肥美的鱼?

那么,“内参”中披露的被“远洋捕捞”的企业,属于哪些类型呢?

“内参”称:广东省的“互联网业态公司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生存难以为继”,“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我省(即广东)新经济、新业态涌现,大量民营企业在移动支付、移动购物、数字健康等领域先行先试,逐渐成为全国该行业的领军企业。然而,这些企业也因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遭遇异地逐利性执法。”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看,被“远洋捕捞”的企业类型很清楚了:互联网业态公司,且属于先行先试的领军企业。这真应了那句老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或者说,枪打出头鸟。这风,是恶风;这枪,是邪枪。恶风与邪枪之下,先飞的出头鸟儿,就成了猎物。

一个国家的经济与社会活力,全在于“先行先试”的空间,海阔才能凭鱼跃,天高才能任鸟飞。可现在,当“远洋捕捞”这头魔兽出笼,跳跃的鱼儿被捞了,飞翔的鸟儿被捕了,统统成了魔兽的盘中餐。这样下去,岂不是涸泽而渔?

“远洋捕捞”会不择手段到什么程度?我们看报告中提到的一个案例:某集团本属广东的“专精特新”企业,其在2022年就实现了24.23亿元收入,2023年6月底提交申请赴港上市。同年10月,河南两市公安局以该集团企业涉嫌诈骗为由,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远洋捕捞”该集团旗下公司。原本公司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而两地的办案人员先后冻结该集团子公司相关账户64个。此举导致该集团被迫撤回赴港上市的申请,并因资金问题,导致工厂停工、生产停摆、经营难以为继、员工工资难以发放,集团业务陷于瘫痪。

以60多万元的涉案总金额,冻结账户64个,毁掉一家年收入24.23亿元的公司,这就是“远洋捕捞”的本事。这样的做法,已经不是执法,而是犯法,并且是执法犯法。执法犯法的后果是什么?咱老百姓都懂:罪加一等。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远洋捕捞”现象被媒体报道后,不少人发表建议,比如将案件交回原地管辖,由企业所在地或企业家经常居住地检察院审查起诉,由相应的法院审理,使侦查、起诉和审判既分工配合,又监督制约;又比如,遏制新案,清理旧案,平反冤案;再比如,来一场有关“远洋捕捞”的专项治理行动。


    而为了对付“远洋捕捞”,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山东、河南、宁夏、安徽等多地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其中,安徽省公开向社会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包括对涉企违规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方面。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甚至还主动应对恶性逐利执法案件,积极保护当地企业家。如杭州九堡派出所发出警示:外地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进入企业办案!


然而,这些做法都是治标不治本,或者说断箭疗伤。真要解决好恶意的“远洋捕捞”行为,其核心还在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怎么说?你不是“远洋捕捞”企业吗,那我就“远洋捕捞”恶意异地趋利性执法者!对所有异地趋利性执法者,一律同样异地查处,异地审判,异地关押,一个都不放过。什么时候,在依法治国的层面上能这么干,什么时候“远洋捕捞”才会停止。

否则,想一想都害怕:广州近万家企业遭异地执法,全国被“远洋捕捞”的有多少?保护民企合法利益,坚决杜绝“远洋捕捞”,不出狠招,真治不了。


(本文根据北京元法堂、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热点新闻系列】视频整理)






国咨律师简介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王洋主任)

王洋: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兼刑事重案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刑事诉讼法方向)。获选2018年度法制晚报优秀律师,2021年度中国新锐律师,2022年度中国大数据科技传播奖(法律科技服务体系)获得者。王洋律师曾任职于某地人民检察院,转型刑事律师以来,在执业十几年的过程中,先后办理数百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多位案件当事人被判无罪、缓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获重大减刑、取保候审。

 国 咨 律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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