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贝泰妮的实际控制人为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及其儿子KEVIN GUO先生,父子二人共同控制贝泰妮;
变更后,贝泰妮的实际控制人为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一人独掌大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贝泰妮的控股股东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保持不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保持不变。
贝泰妮表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郭振宇先生是基于家族财产统筹规划及股权管理需要,并且郭氏父子间已签订了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实际控制人变更前
其中:
GUO ZHENYU(郭振宇)在贝泰妮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KEVIN GUO未实际参与贝泰妮的经营与管理工作,也未在贝泰妮任职。
实际控制人变更后
鉴于KEVIN GUO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因此也不再被认定为贝泰妮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只会导致贝泰妮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与此同时,控股股东诺娜科技及一致行动人哈祈生持有的贝泰妮股份亦不会发生变化。
就贝泰妮公司本身而言,本次股权转让是在贝泰妮的间接股东Hanson BVI与云南海珀层面进行的。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也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关注
也就是说,不论贝泰妮的实际控制人变与不变,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始终享有公司的控制权及主导权,而且无论何时都能够实现对贝泰妮的实际控制,且控制比例不变。
针对保留KEVIN GUO在诺娜科技的董事职务一事,贝泰妮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加强控制权的稳定性。
对此,GUO ZHENYU(郭振宇)与KEVIN GUO还签署了一份《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协议书》。
协议约定,KEVIN GUO在担任诺娜科技董事以及其在行使董事权力时,需与GUO ZHENYU(郭振宇)保持一致行动并以GUO ZHENYU(郭振宇)意见为准。
承诺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承诺期间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本承诺;
若承诺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他出资人要求作出减持公司股份决定,本人承诺不参与控股股东的该等减持计划。
若违反本承诺,则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