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课感言
刑事诉讼法的魅力,在于法律的适用,在课程学习期间,案例的解构分析让我又惊又喜,原来无论多么繁冗复杂的案情都可以抽丝剥茧成如此清晰明了的法律事实和构成要件。
当我跟随课程进度,开始学习运用鉴定式案例分析时,渐渐感觉到,刑事诉讼法的功底,在于熟悉程序和掌握证据的能力。刑事诉讼制度的适用,是理性的回归,如果要问本次案例研习经历给我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想会是徐然老师授课时所讲:“辩方要跳出既定事实的框架,有方向的去建构或解构案件事实,重新审视案件的证据,站在与公诉机关相反的立场上完成规范涵摄的工作。”本次课程中所学习的案件剪裁能力正是法律人的基本功。
再看刑事诉讼法,是观念的力量。在本次课程研习期间,老师们更多的是带着司法工作的经验来教学,其中给我另有一番感触。不得不说,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中,入罪思维都大行其道。为了论证有罪结论,解释者竭尽所能榨干条文,一味的追求制裁力度,其实也是我们不断在失去的人性温度。在释法技术越来越精湛的今天,或许我们真的应该看到宽容的看待当事人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到底有多重要。法律人所追求的正义,不仅要结果上的正义,在过程中也要公平合理。不仅要为当事者所感受到,也要让社会公众能感知,甚至可以说社会公众正是通过程序感受到正义。刑事诉讼法正是将看的见的正义通过程序展现在公众面前。
刑事诉讼法的探索,与其说是在通过法律不断追求最优的解决方案,不如说是在刷新自我认知,重新认识自己。这个过程不得不说是一段艰难的磨砺,在本次课程中的收获,离不开本次课程的授课老师们。谢谢本次刑事案例研习课程中进行了指导和帮助的老师们。感谢北京大学车浩老师发起的这个平台,感谢来自全国个知名院校的老师和律所的前辈全方位多角度的指导!感谢储陈城教授,储教授的指导和鼓励是我完成阶段作业的重要动力,储教授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对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治学态度让我获益匪浅。
本次课程的结束,也是我对法律学习的又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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