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这样放烟花,刑事立案!

政务   2025-01-16 18:04   安徽  

2025年,我县禁燃禁放政策,仍按照2023年12月份印发的《临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临政秘〔2023〕181号)执行。

临泉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区域示意图

临泉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城关街道、邢塘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田桥街道、杨桥镇、单桥镇全域全县乡镇政府所在集镇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下列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
春节将至
烟花齐放 鞭炮齐鸣
这样的场景虽然美丽
潜藏着很多的安全隐患
❗❗❗

跨年夜如此放烟花

22岁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跨年夜,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湖滨步行街峰值人流近9万,累计人流超过27万。

一则“男子在人群中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经核实,系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的一起刑事案件。


1月1日0时许,李某(男,22岁)为博取眼球,在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不顾旁人劝阻,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


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
烟花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
希望各位街坊
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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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真实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2月22日,河南商丘夏邑县,男孩烤火时随手将捡到的炮仗扔进火堆,约一分钟后,炮仗在火堆里爆炸,男孩母亲被波及。


案例二

2024年2月13日大年初四,四川成都一市民在燃放烟花“钻天猴”时,一女子回头观望瞬间,烟花直接冲着她眼睛飞来。万幸该女子受伤不严重。


案例三

2023年2月1日18时,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东城街道2名孩童在小区门口燃放烟花时,将烟花扔进下水道里面引起爆炸,致1死1伤。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燃放烟花爆竹本身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确
遭殃的不只是周围人群
甚至伤及自身

警方提醒


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过节,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 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婚丧嫁娶,可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方式替代传统烟花爆竹。

◎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 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前往正规的零售网点,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避免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

◎ 燃放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所。




来源 | 网络综合

临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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