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一府一委两院”等5家单位2021年至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通报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学习了《辽宁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市司法局要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机关应当严格按照备案范围和备案程序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机关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加强主动审查,对文件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审查。要发挥专家智囊作用,提高审查质量,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严肃纪律,对审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相关部门要继续团结协作,齐心协力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铁岭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郜玉鑫
编辑 ▏张诗卉 责任编辑 ▏姜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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