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积金!又发提醒!

文摘   2024-12-08 19:53   山西  


 近日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再次优化调整


针对市民朋友关注的

优化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问题
晋城公积金发布权威解读
这种情况认定为
首次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


那么

用过公积金贷款

结清后到其他县(市、区)买房

 仍然享受首套利率吗?






也就是说
您在购房所在县(市、区)
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结清的情况下
到其他县(市、区)
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
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35%
5年以上利率为2.85%


温馨提示




以上措施有效期3年,到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或调整实施,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来源:晋城公积金

编辑:泽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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