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下车
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动作
却有可能在不经意间
酿成交通事故
给他人带来伤害
成为“开门杀”
案件回顾
近日,潘某驾驶灰色小型汽车在西安南三环路红渠巷口西侧路段停车,开门下车时,与后方常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常某倒地后又与最北侧机动车道内马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常某受伤,三车受损。
经认定,当事人潘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常某无责任;当事人马某无责任。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
不仔细观察车后方的情况
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
很容易引发“开门杀”
什么是“开门杀”
即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因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造成碰撞,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法律法规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乘坐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何才能避免“开门杀”呢?
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
✔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不要把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驾乘人员下车开车门时应采用“三步开门法”:
⑴用远离车门一侧的手,先推开一条缝;
⑵向后观察是否有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过;
⑶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下车。
行经停放车辆的驾驶人和行人:
行经路旁停放的车辆时,要注意保持足够的横向安全距离,同时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以防车门突然打开。
陕西公安交警提醒
开关车门不止是
一拉一推那么简单
上下车前多多观察
养成“荷兰式开门”的好习惯
为自己负责
也为他人负责
早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