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成都交警八分局获悉,为加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以下30条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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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道路
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
停车泊位以外
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
2024年11月7日起, 机动车在上述道路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拍照记录固定证据,经审核认定为违法停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出行良好风尚,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建共享守法、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