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发放1000万元消费券

文摘   2025-01-21 08:31   河南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惠民利企,释放消费潜力,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季度零售、餐饮、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平台

银联“云闪付”APP。

二、活动时间

(1)第一期(跨小年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年1月21日10:00

使用期限:2025年1月21日10:00—27日22:00

(2)第二期(跨春节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年1月28日10:00

使用期限:2025年1月28日10:00—2月4日22:00

(3)第三期(跨元宵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年2月11日10:00

使用期限:2025年2月11日10:00—2月17日22:00

(4)第四期

申领时间:2025年2月21日10:00

使用期限:2025年2月21日10:00—2月26日22:00

三、发放使用规则

(一)券面金额和使用标准

1.零售方面。3档满减抵扣,满50元(含)减10元、满100元(含)减20元、满200元(含)减50元。

2.餐饮方面。3档满减抵扣,满50元(含)减10元、满100元(含)减20元、满300元(含)减100元。

3.文旅方面。3档满减抵扣,满50元(含)减10元、满100元(含)减20元、满200元(含)减50元。

(二)发放和申领形式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云闪付平台,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漯河市区域内,即可在漯河市“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进行领取,份额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每人每期可领取不同面值消费券各1张,每笔交易只可享受1档补贴。

(三)使用规则

1.领取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企业实体门店交易时出示“付款码”“被扫”支付抵扣使用,立减抵扣,不得利用截屏、录屏等方式进行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消费券可在漯河市内的零售、餐饮、文旅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不可与省级消费券叠加使用。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3.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

四、参与消费者

在漯自然人,提前下载APP并实名认证。

五、参与商家

1.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最新商家名单在APP公布,已报名商家名单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零售商家名单

餐饮商家名单

文旅商家名单

2.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文旅、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3.商家若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违规促销、消极处理消费投诉、配合黄牛套取消费券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追回本次活动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追究相关责任,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促消费活动。涉嫌违法的,由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咨询电话:“云闪付”APP     0395—2117686

漯河市商务局    0395—3176639

漯河市文广旅局 0395-6199566

临颍县商务局    0395—5656187

舞阳县商务局    0395—7222177

郾城区商务局    0395—6185399

源汇区商务局    0395—3381016

召陵区商务局    0395—2600718

开发区商务部门  0395—5757666

西城区商务部门  0395—5751191

示范区商务部门  0395—3195188


2025年1月20日


来源:漯河市商务局


编辑:李格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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