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现场,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展现出专业且严谨的执法风貌。
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王自江:“你好,我是交警大队民警,现在依法执行公务,全程录音录像,请配合工作。”自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城区中队积极行动,在前期充分开展劝导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近期加大对电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电动车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以及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次行动处罚与教育并重,交警部门期望借此提升民众法规意识,实现安全出行常态化。持续推进的整治行动,正逐步改善我县交通秩序,为民众打造更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助力城市文明形象提升。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王自江:“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