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事关呼南高铁焦洛平段……

民生   2024-11-27 09:11   河南  

近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

《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对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环境影响

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快一起来看看

关于2024年11月25日
拟对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环境影响
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焦作市、济源市、洛阳市、平顶山市


建设单位

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是《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16〕1536号)规划的线路,是呼南通道和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全长230.298km,路线总体走向为由西向东,线路起自郑太高铁珏山线路所,经焦作市、济源市、洛阳市,止于平漯周高铁平顶山西站。本项目正线新建桥梁57座,总长181.636km,路基总长36.557km,全线新设沁阳西、济源东、孟津北、汝阳东、汝州南5座车站,改建洛阳龙门站、焦作西站2座车站,预留伊川西站1座车站既有洛阳动车存车场扩建为动车所。新建220kV牵引变电所4座,改建既有牵引变电所3座。建设联络线4处。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正线速度目标值350km/h,正线为双线。项目总投资424.4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35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工程布置,临时占地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占地;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避免对占地区外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保留施工区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用作生态恢复。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施工时,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除钢围堰、便桥等必要实施外,原则上在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临时工程,同时尽量缩短在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废水、废渣严禁排入环境敏感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采用合理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运输路线,高噪声机械夜间禁止施工、设置施工临时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施工期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对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内敏感点采取功能置换或搬迁;同时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运行期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根据工程沿线用地规划,对沿线规划敏感地块预留声屏障安装条件。

三、振动环境。对环境振动预测超过80dB的敏感点进行拆迁或功能置换,确保全线敏感点环境振动达标。

四、水环境。施工期跨水体桥梁桩基础施工时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材料堆场应采取防护,防止雨水冲刷;严禁施工机械产生的污染物进入河道;施工场地远离河道设置,同时设置多级沉淀池,沉淀后废水用于绿化用水、场地降尘用水和箱梁养护用水等,做到生产废水不外排。

运营期沁阳西站、济源东站、孟津北站、汝阳东站、汝州南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污水处理厂;洛阳龙门站、洛阳动车所污水经相应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牵引变电所、区间警务区生活污水贮存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污水处理厂或市政污水管网。

五、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扬尘控制应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对于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和预制梁场等大临工程合理选址,对于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拌和设备安装袋除尘设备等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另外还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运营期各站、所新增食堂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加增油烟净化设备,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 施工期拆迁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再利用,其余部分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施工场地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施工采用的危废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旅客候车垃圾、旅客列车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动车所、牵引变电所等产生的危废应按规定收集、暂存、运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统筹:武平乐 | 审核:郭长伟
责编:赵雪丽 | 编辑:秦彦春


NEWS

欢迎关注

洛阳融媒官方视频号


洛阳融媒
在这里,新鲜资讯一手掌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