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文清的崛起之路
史文清早年在东北的仕途经历较为平淡,1954 年出生的他从吉林省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综合加工厂工人起步,在吉林任职 11 年未获大的晋升。1982 年哲里木盟复归内蒙古自治区后,史文清开启仕途上升之路。他做过领导秘书,先后担任共青团哲里木盟委书记、监察厅办公室主任等职。1994 年随领导进京,出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局级秘书,后晋升为正局长级。1998 年前往黑龙江省任职,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省长助理等职务。
2007 年,史文清突然南下江西任职。据悉,他在黑龙江任职期间结识了苏荣,双方过从甚密。2007 年苏荣任江西省委书记后,史文清调任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8 年史文清被任命为江西省副省长,在苏荣的提携下,2011 年史文清获任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
相关材料显示,2011 年初至 2012 年,江西恒帆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在赣州市上犹县承揽土地整备项目承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建国找到苏荣之子苏铁志,苏铁志直接出面向史文清打招呼,要求照顾恒帆公司。史文清不敢怠慢,苏铁志最终成功拿到 1200 万元“感谢费”。
二、赣州的“厚黑”掌权
在赣州,史文清将厚黑学运用得“淋漓尽致”。他对当地官场采取“一打一拉”的手段,打压前市委书记重用过的干部,重用那些此前未被重点使用却愿意奉承他的人。即使被他看中的官员,也会被他弄得战战兢兢,稍有不符其腐败要求,就会被重手拿下,以此树立自己的威信。
赣州一些官员为了升迁,不惜与史文清进行权色交易。为控制地方干部,史文清花费数千万公款购买设备,对下属进行监视。自认为控制了赣州官场后,史文清便大肆贪腐。他让原定南县委书记钟秉明帮助儿子收购定南稀土公司,想用 2 亿元购买价值 9 亿元的股票。因安源县委原书记匡光华未按照史文清的要求帮助苏荣的妻子低价收购一家民营矿业企业,便被他威胁“要么撞墙,要么进监狱”。史文清还向当地企业家索贿,一张嘴就是上千万,若不满足其要求,就以人身安全相威胁。
据统计,在史文清执掌赣州期间,查处副处级以上官员多达 16 人,其中在职县委书记 4 人。史文清离任时,还导演了一出千人送别的戏码,博得了“网红书记”的头衔。他的行为手段肆无忌惮,对当地政治生态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主动将赣州的官场风气推向消极方向,加速了本就脆弱的政治生态的恶化。
2019 年年尾,三位企业家曾义平、温和魁、王宇飞分别将实名举报信上呈中纪委,举报史文清在任内反复向他们索要巨额钱财,包括价值 2000 万元的黄金以及指定账户结汇的 1.32 亿元现金。2011 年,曾义平的父亲曾照财因非法经营被查扣拘留,史文清以 5000 万才能摆平为由索要钱财,后降至 2000 万要求买等值黄金。曾照财获释后筹齐 2000 万元黄金交给史文清,但仍被判缓刑,且一半稀土未被退回。温和魁在赣州投资省重点基建项目后,史文清让儿子参股却未实际出资,还盘问项目获利情况。
史文清在赣州的所作所为,充分展现了其贪婪、腐败的本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
三、落马前的风波
史文清落马前曾多次被实名举报,如邝光华当庭举报其与苏荣家属插手安远县稀土矿,2019 年又有三名商人举报其索取巨额钱财。
2014 年,赣州市安远县原县委书记邝光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赣州中院开庭审理时,邝光华当庭举报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的家属涉嫌通过史文清插手安远县稀土矿,因愿望没有得到满足,邝光华受到打击报复。不过,针对上述举报,史文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邝光华的举报是“胡说”,自己没有给苏荣家属牵线,也没有对邝光华打击报复。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一篇题为《一位副省级高官的敛金术和多面孔》的自媒体文章直指史文清涉嫌贪腐。文章提及,曾义平、温和魁、王宇飞三名商人联名举报称,史文清在任内反复向其索要巨额钱财,包括一批价值 2000 万元的黄金,以及指定账户结汇的 1.32 亿元现金。他们还举报史文清存在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次日史文清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也是昨天晚上(看到举报文章),在这里我不多说了,所有的都是诽谤造谣,我现在正在给组织作(写)一个说明。”
2019 年年尾,三位企业家曾义平、温和魁、王宇飞分别将实名举报信上呈中纪委。其中,曾义平的父亲曾照财因非法经营被查扣拘留,史文清以 5000 万才能摆平为由索要钱财,后降至 2000 万要求买等值黄金。曾照财获释后筹齐 2000 万元黄金交给史文清,但仍被判缓刑,且一半稀土未被退回。温和魁在赣州投资省重点基建项目后,史文清让儿子参股却未实际出资,还盘问项目获利情况。
四、最终落马及审判
2020 年 9 月史文清被查,消息一出,赣州当地不少人拍手称快。2021 年 3 月,史文清被开除党籍,其一系列违纪违法问题被公之于众。2022 年,史文清因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被送上法庭。
经审理查明,2003 年至 2020 年 5 月,史文清利用担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1.95 亿余元。2004 年,史文清将从他人处获取的 1 支手枪交给其亲属保管,经鉴定,该手枪系制式枪支。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文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史文清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史文清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五、反思与教训
史文清的案例反映出领导干部腐败对政治生态的严重破坏,也凸显了反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史文清的严重违纪违法行径,给当地政治生态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从他在赣州的种种作为可以看出,一旦权力失去监督,腐败就会如洪水猛兽般肆虐。他打压异己、重用阿谀奉承之人,搞权色交易、公款监视下属,大肆索贿受贿,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让人民群众对干部队伍失去了信任。
史文清的落马,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江西省委和赣州市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对史文清案的处理决定,以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定上来,切实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矢志不渝讲忠诚、一以贯之守规矩、清正廉洁葆本色。
同时,史文清案也提醒我们,要始终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始终坚持秉公用权清正为民,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要始终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要始终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的关键。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和重点部门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切实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史文清的案例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们要从中吸取经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