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与法公众号是大家互相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本号已经建有执法交流8个、投诉举报处理交流群6个、广告和知识产权交流群1个、年报交流群1个、特种设备监管交流群1个、药品和医疗器监管交流群1个、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交流群5个,市场监管法规律师交流群1个,都是经过验证的人员,部分群还有空位,(职业打假人勿扰),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发送验证信息,小编会在24小时内验证并拉进群。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乡村地区,“一条龙”的餐饮服务方式,广泛被农村居民接受,同时也给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餐饮“一条龙”服务也称“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由于家庭集体宴席普遍存在流动性大、时空不规则、管理杂乱等问题,给有效监管带来很大挑战。需要有关部门立足职能职责,敢于担当,对家庭集体宴席进行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广大农村村民“舌尖上”的安全。XX区现有家庭集体宴席经营主体264户、从业人员800多人,分布在15个镇街。家庭集体宴席经营活动具有自发性、随机性、群体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就餐地点大多在露天场所,设施设备低劣简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极易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年来,我局加大对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拳整治使用劣质食材、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家庭集体宴席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小觑,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任重道远。(一)法律知识欠缺。多数从事家庭集体宴席的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部分从业人员甚至仅有小学文化,岗前培训对法律法规的知识接受吸收不够。有的是多人合伙经营,无食品专业烹饪技能,仅凭个人家庭烹饪的点点经验就上岗,也不重视食品安全相关操作规范流程。由于业态特点,部分经营者未建立稳定的执业队伍,临时请人,随意找几个帮手,拼几副锅灶具就四处承接服务,而且每次服务的从业人员都不同,无健康证的情况时有发生。(二)责任意识不强。由于家庭集体宴席经营具有流动性大、场所不固定和经营随意性的特点,难以对其实施常态化监管检查,难以与经营主体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压实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的经营者甚至私下转让一证多用,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违规使用添加剂,使用劣质过期食品原辅材料等,给农村居民的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三)宣传引导不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知、不问、不学、不懂,对监管人员或村社协管员的现场指导意见置之不理,拒法、抗法的现象时有存在。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等等做的都不够好。属地政府对属地管理责任认识不够,未严格落实家庭集体宴席的属地监管责任。(一)压紧压实责任。各镇街人民政府要主动作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一是根据《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参照食品摊贩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家庭集体宴席的主管部门在属地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家庭集体宴席的监管责任,要根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发挥属地监管优势,防止将全部责任“一锅端”交给市场监管部门。二是按照《XX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五条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家宴经营者的备案管理工作。家宴经营者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XX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卡》,市场监管部门要靠前服务,提高质量,搞好岗前培训。三是落实相关制度。要规范举办人、承办人对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家宴,及时向当地镇街进行报备并获得批准,同时要向所在地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市场监管所报告,落实“一报备两报告”制度。属地镇街要牵头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家宴举办地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疫情期间,还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家宴席,严禁该报不报的行为,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加强督促,及时发现未经审批的家宴活动不得举办,承办人未将《营业执照》或《家宴备案信息公示卡》《健康证》悬挂于家宴制作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即刻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要对家庭集体宴席实行统一规范、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形象,对备案、采购、操作过程、废弃物处理、应急、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包括发现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处置问题,进一步规范家庭集体宴席实施标准。二是逐步推行参保。鼓励家庭集体宴席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调动依法和安全经营积极性。三是推行信息化管理。要将所有家宴经营备案信息纳入“XX食安智慧监管”管理平台,实现监管数据一体化全覆盖。(三)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建议由各镇街牵头,各部门配合,通过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农村家宴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性,增强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利用线上线下及各种现代化工具和平台,宣传餐饮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自律自觉意识。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共同监督农村家宴制作,当好前沿“吹哨人”,鼓励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投诉举报。对村(社)食品安全协管员、市场监督执法人员、属地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未到场对家宴席进行指导检查的,履职不好的进行监督举报。三是要强化培训。高度重视家庭集体宴席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每年根据工作情况开展家宴经营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要求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持有健康证、穿戴干净工作服、操作全过程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清洁卫生,全面提高家宴席质量和服水平。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未对家庭集体宴席进行申报、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未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岗前培训而承接操办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的,要第一时间叫停。对采购不合格食品、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使用过期食品原材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的,要依据《食品安全法》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加大对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执法检查和食品抽检力度,防止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三无”食品流向农村家宴餐桌,确保家宴自备或者外购食材安全可靠。对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以及经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群策群力筑牢农村家庭集体宴席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