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检察帮助企业挽回损失4470万元

政务   2024-11-06 08:03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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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05日 《湖北日报》
第05版:要闻


黄冈检察帮助企业

挽回损失4470万元


黄梅县检察院今年在介入一起公司破产清算案时发现,有7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共计780多万元。然而,高额的债权却无任何借款合同、银行流水予以印证。


近日,该院检察官全面审查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其中一名债权人是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家属。黄梅县检察院随后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该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无支付凭证债权的审查。随后,法院回复,因7名债权人在相关期限届满后,仍未提供补充证据证明其债权真实性,故对该7名债权人的债权不予认定。


防范和打击破产程序中虚假申报债权行为,充分保障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助力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开展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试点工作,上述案件的办理,是一次成功实践。”黄梅县检察院检察长饶桂芳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黄冈市检察机关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部署要求,聚焦企业发展所需所盼所忧,综合发挥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168人,起诉256人。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协同相关部门,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470万余元,严惩企业内部腐败等职务犯罪25人。对监督发现的40家空壳公司涉嫌实施犯罪问题,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努力营造清朗的投资和发展环境。”黄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玲说。


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材料员胡某某,通过修改混凝土对账单、补打送货单、虚报混凝土方量等方式,骗取公司工程款51万余元。今年上半年,案件移送英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英山县检察院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胡某某认罪认罚,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



黄冈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紧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工作载体“助企”,截至目前已成立6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站。


今年以来,黄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蕲春县检察院蕲艾地标产品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经验、麻城市检察院木子店老米酒等地理标志产品检察保护工作等,均获省检察院推介。




来源丨《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丨周寿江

通讯员丨胡曼李 章琪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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