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初、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等。
二、招聘条件
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不限性别。退役军人、取得国家级一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并取得相应足球教练员资质(D级以上)退役运动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1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专业要求:详见《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普通话水平要求: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中学段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现役军人;
3.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2024年11月11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1日10:00至17日20:00,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考试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bm。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退役足球运动员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运动员相关证件原件照片。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是否成功。考生本人自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塔城地区教育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于2024年11月12日10:00至18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报名表(2024年11月18日10:00至11月20日20:00)
(四)打印准考证(2024年11月21日10:00至11月23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zkz)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考生要认真熟悉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五)笔试
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3日(语文学科:上午10:00至12:30,其他学科:上午10:00至12: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记载为准。
2.分值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语文学科总分120分,学科专业知识9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其他学科总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作为中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11月25日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cj)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塔城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4.确定面试人选:由地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考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地点地区教育局确定后在“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资格复审形式为现场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面试相关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学科,从面试题库中现场抽取一节课,在规定时间内备课。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20分钟,回答规定问题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5分钟。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考试正式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考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前,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考试结束时退还。
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通话手表等电子产品。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考试),不再递补。
(八)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登录(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zcj)和“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总成绩和是否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地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教育局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塔城地区各招聘县(市)教科局、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调剂
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学段学科岗位代码顺序,按照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先县(市)域内后跨县(市)调剂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与招聘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签定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招聘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塔城地区教育局会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报考学校所在县(市)教科局、教体局。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塔城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塔城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塔城地区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901-6234078 6263065
塔城市教体局:0901-6228109
乌苏市教科局:0992-8520130
沙湾市教体局:0993-6011613
额敏县教科局:0901-3342963
托里县教体局:0901-3682662
裕民县教体局:0901-6726013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教科局:0990-6717687
(四)技术服务电话:
屈超凡15202451224
段俊锋18049596829
(五)监督电话:0901-6222003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来源:新疆人社微信公号
编辑:玛拉丽 责编:李艳荣
审核:王新刚
投稿请在“乌苏零距离”后台留言或发送邮件wsljl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