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355—3088652
广告热线:0355—3088625
继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
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
联合对外发布公告
自2024年12月1日起
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
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将进一步便利
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
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旅客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满足不同类型的需求,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节省了纸质行程单邮寄费用。
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
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
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
推行使用中设置了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
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
及其他发票并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
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
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来源:央视新闻 国家税务局
编辑:王晴娟
监制: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