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司法协作破解“执行难”
职场
2024-11-14 15:51
内蒙古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加强协作,建立案件执行协作机制,提高了涉税违法案件查后执行效率。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已成功追缴11户企业欠税5000余万元。据了解,案件执行工作是税务机关查处涉税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的重要执法环节。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处理意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有时会遇到行政相对人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执行处理决定,或企业被债权人起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状况,导致出现案件“执行难”。为此,第一稽查局与辖区公安机关、法院经过洽商后,建立了案件执行协作机制。该局与公安机关明确,在涉税违法案件执行阶段,如出现行政相对人拒不执行或走逃等情况时,税务机关可提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双方协同执法提高执行效能。此外,该局与法院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案件执行阶段,涉案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流程,法院将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债权登记等工作,依法追征企业欠缴税款。近日,第一稽查局对天津某公司实施税收核查。检查人员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从4家上游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成本逃避纳税。该局依法对其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但该企业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以经营状况不佳、资金不足为由,迟迟不执行处理决定补缴税款。该局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已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得知情况后,该局迅速与法院、破产管理人联络,沟通该企业欠税情况,并依法申报税收债权。在法院的协助下,最终从企业资产拍卖款项中划转清缴了企业欠税及滞纳金,确保了税款不流失。不久前,第一稽查局根据疑点线索对天津某服务有限公司立案检查。经调查取证后,证实该企业存在隐匿营业收入、虚假申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违法行为。第一稽查局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该公司收到税务机关执法文书后,虽对处理结果未提出异议,但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该企业搬离了原经营地址,企业人员的电话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第一稽查局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了有关情况。在警方的协助下,执行人员不久即获知了企业行踪。随后,警税双方联合对企业进行了约谈,在对企业人员宣讲有关法规的同时,向其表示,企业存在偷逃税款违法行为,如拒不执行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案件将移交公安机关,情节严重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最终该企业如数补缴了税款。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涉税违法查处和案件执行工作需要,该局将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工作,通过扩展部门协作的广度、深度,探索解决案件“执行难”的有效路径和方法,不断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质效,为建设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来源: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