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一些被认为是违法行为,但实际上并不属于违法行为的行为。这样的误解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社会行为预期,限制人们的行动自由。违法行为为什么不违法了呢?这是因为出现了行为违法性的阻却。
一、行为违法性阻却的理解
违法一般是指行为因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符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以致于应当获得违法性的评价,并随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违法行为的普通构成要件决定着违法行为的类型,并且是判断行为是否违法的基本标准,所以符合违法行为普通构成要件的行为通常具有违法性,但也可能在个别特定情况下因存在特殊法益的保护需要而出现违法性阻却的情况,从而阻却了对行为违法性的评价和确认。因此,判断行为的违法性主要应分成两步:①行为是否符合违法行为的普通构成要件;②是否存在法定的违法性阻却事由。换句话说,否定一个普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性,需要找到法定的违法性阻却事由。此外,还有一步是应该考虑行为产生的影响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二、行为违法性阻却的事由
一般来说,行为违法性的阻却事由大致可以分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法律规定或认可的其他特别阻却【1】以及法律允许或不禁止的合同约定或者单方处分自己权益的行为【2】等类别。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经常会引起有关活动的中止甚至终止,法律不会确认其引发的相应行为的违法性,同时还会对其相应行为产生的损害责任进行分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要注意有个“度”的把握,防止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导致重新招致违法性的评价。其他特别阻却的事由也必须由法律规定或认可。即使由相关合同约定阻却履约行为的违法性即违约性,并豁免相应违法责任即违约责任的事由,这种合同阻却事由也必须为法律所允许或者说不禁止。
行为违法性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法律评价,否定行为违法性的事由必须由法律规定或者被法律所允许。具体的法律规定或者允许阻却违法性的具体事由,并豁免或者说允许豁免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行为违法性阻却事由的运用
具体法律出于不同法理观念的权衡和法益保护的抉择,对行为的违法性阻却事由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的分配进行规定或不作干涉。民法、行政法、刑法甚至国际法中经常会出现以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为由排除行为违法性的规定。其他特别违法性阻却的情况也是不难遇到的,比如民法性质的现行《著作权法》就规定,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条件下即使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依法使用相应作品,也不会招致行为违法性的评价。要注意,行为违法性的阻却并不同时意味着对行为造成的影响责任的绝对排除。比如,在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依法使用相应作品虽然不具有违法性,但是行为人还是应依法给予著作权人相应的尊重或补偿。【3】又比如,根据刑法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故意杀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其法定监护人却应对相应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法定的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附录:额外的案例问题探讨
案例基本情况:甲聘请乙对自家的鱼塘进行清淤,乙清淤后将清出的淤泥运送到自己同时承包的工程的现场作施工土料,乙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吗?
法律分析:在甲聘请乙组织鱼塘清淤的情况下,清理淤泥是出于维持鱼塘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清理出的淤泥是清淤活动的副产品,对清理出的淤泥进行处置是清淤活动的必要内容和必然结果。这种处置不具有必定的违法性。将清理出的淤泥用于修大坝施工的土料,也相当于废物利用。这样的行为不但不具有违法性(或者说违法性被阻却了),而且还具有正当性。也就是说,将鱼塘清淤活动中清理出来的淤泥用作修大坝的施工土料,是处置清理出来的淤泥的具体方式,其不构成非法采矿,即使其清淤的规模比较大。
上述案例说明,如果一个看似违法的行为是另一个合法行为的必要内容和必然结果,尽管其单独看来符合违法行为的普通构成要件,其也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认定的内在本质标准是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上述行为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当然,类似上述案例中看似符合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但因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应被视为具有违法性的情况,也可以被认为属于广义上的违法性阻却。但这样的情况不应再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或认可,或者说勿须再由法律专门作出违法性阻却的规定或认可。
注:【1】比如,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治疗行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行为等。
【2】比如被害人的承诺、推定的承诺和自损行为等。
【3】参见现行《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
作者简介:陈智永律师、政府法治专业博士,电话:15842723795;刘晓燕律师,电话:1884276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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