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酒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酒泉市应急综合事务中心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和调配工作的通知》等精神,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且在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领导岗位)。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名相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研究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邮箱为:592792998@qq.com,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1月12日下午18: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附件2《酒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不得改动格式)、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本级组织部审核,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员将审核后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蓝底电子证件照(个人所有资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并注明姓名+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592792998@qq.com)。
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本人。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彻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11月14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应试者于11月13日下午14:30—17:30在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人防大厦607室)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成绩在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2.面试
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程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现场评分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选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考察
1.确定对象
面试结束后,由酒泉市应急管理局派出考察组,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手续
1.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和拟选调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研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1酒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20241108174057584.xls
附件2酒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02411081733364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