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孙科经手下介绍在上海认识了交际花严蔼娟,此后两人便同居了近四年之久。期间,孙科任立法院长时,严蔼娟还到南京充任孙科的“私人秘书”,生活甚为甜蜜愉悦。
1935年,孙科偶然结识了上海交际场上的名花蓝妮,两人顿生情愫。很快,孙科便冷淡了严蔼娟。
此时,严蔼娟已身怀六甲,面对孙科的无情遗弃,她无可奈何。
1936年,二人的女儿孙穗芳出生,但在此之前,孙科已与上海社交圈的名流蓝妮陷入热恋,蓝妮也成为他公开的二夫人。
容貌秀丽的蓝妮是云南哈尼族苗王后代,1935年在上海的一次宴会上,孙科与蓝妮一见钟情。
不久,蓝妮以“民国”立法院院长孙科私人秘书的身份出现在南京。
孙科无论工作还是一般性交际,蓝妮总是陪伴在侧,感情与日俱增,成为形影不离的伴侣。
孙科不顾家庭与社会的压力,决定娶蓝妮为二夫人。消息传出,自然引来社会舆论,说孙科不爱江山爱美人。
为了低调处理,蓝妮和孙科结合既没有办理正式手续,也没有举行正式婚礼,只请了立法院的同事,一共摆了4桌酒席。
席间,在同事的祝贺声中,孙科笑道:“哈哈,我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啊!”
在公开娶蓝妮为妻后,为了表示自己的爱意,孙科曾经亲笔给蓝妮写过一张字据:“我只有元配夫人陈氏与二夫人蓝氏二位太太,此外决无第三人,特此立证,交蓝巽宜二太太收执。”
1938年,蓝在上海生下了女儿,取名孙穗芬。
1948年,在孙科与李宗仁争夺副总统之位时,本来公认有蒋介石为后台,应当稳操胜券。
然而此时,《救国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一篇报道,称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的中央信托局没收了蓝妮的一批德国进口的颜料,作为敌伪财产处理。
可是孙科致函国民大会秘书长,说这批颜料为“敝眷”蓝妮所有,要求发还。这个事件大大影响了孙科的声誉,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孙科的落选。
落选的结果也使得孙科与蓝妮最后分手,因为面对《救国日报》的大肆诋毁。
孙科不仅未替蓝妮公开辩解,反而努力撇清自己,这让生性倔强的蓝妮大为失望,二人也就此形同陌路。
而严蔼娟的日子也不好过,离开孙科之后再嫁人,婚后却极为不幸福。
1950年,13岁的孙穗芳跟随母亲严蔼娟前往香港来到孙家,陈淑英和严蔼娟在家中厮打起来。
虽然当时只有13岁,孙穗芳却一生都记得孙家的儿媳妇用孙科的手杖钩母亲的腿,而自己则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的情形。
为了表示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倔强的孙穗芳举起孙家的一件古董花瓶,声称谁敢碰她,她就把花瓶扔出去。
出门之后,孙穗芳在停在门外的汽车中整整按了两个小时的喇叭。
因为在儿女赡养问题上孙科不但不给抚养费,还拒见严蔼娟母女。
这令严蔼娟十分恼怒,一气之下向香港当局的法庭控告孙科遗弃女儿,要求孙支付一笔数目不菲的款项,一时间在香港闹得满城风雨。
孙科为了顾及脸面,在准备打官司的同时,力求设法通过法院调解解决问题。
蓝妮再次为孙科出面斡旋。
为了增加在法庭上的把握,孙科甚至向已经分手的蓝妮借当年严蔼娟收到女儿抚养费后出具的收据,因为这笔在名义上由孙科支付的抚养费,实际上是由蓝妮承担。
蓝妮和孙科的女儿孙穗芬曾经说过,当年负责这件案件的律师把收据交还给蓝妮的时候曾经感慨:“你是唯一一个我认识的年轻漂亮的女人养老头子的。”
而严蔼娟起诉孙科,最后的结果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而更加深了她对蓝妮的嫉恨。
严蔼娟的不幸,皆因她遇到了孙科,造成其可悲的一生。
而孙穗芳对母亲把自己当成摇钱树的行为也感到十分不满,质问母亲:“当年父亲给你钱时,你已经答应是最后一次了,怎么还要?”
不料母亲却理直气壮地说:“女儿向父亲要钱要得完吗?”
而至于蓝妮,外界虽然曾传说孙科给蓝妮巨款买地皮建别墅,让人难堪的事实却是:“我爹爹没钱还向我妈咪要钱呢。有时我妈咪回家,用人告诉她,刚才老太爷来过了放在外面的钱他拿走了。”
其实蓝妮也只是有名无分的二夫人,孙科并没想过要和原配离婚的意思。
而强硬的陈淑英无论如何也不肯让蓝妮进门,因此在陈淑英暂时离开南京前往上海的时候,孙科才会与蓝妮幽会。
而一旦陈淑英有电话回来,孙科还会立刻回家听电话。
可以说,孙科对待感情,除了原配陈淑英,他对待其他二位夫人都是相当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