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教育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致学生及家长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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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21:38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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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区各级各部门将进行为期6个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向学生及家长提出以下倡议。一、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希望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积极加入道路交通引导员队伍,争当道路交通秩序志愿者,家长积极参与“护学岗”工作,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素养。请学生及家长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步行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乘人员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骑行非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速行驶,平衡车、滑板车、溜冰鞋不可作为代步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禁止违法改装车辆进行“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自觉抵制“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不乘坐超员车、无牌车、报废车和“黑校车”。三、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给孩子树立榜样。请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抓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自己的规范行为给孩子们起到榜样示范作用,让孩子们从小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要监督孩子是否有违规改装车辆、飙车等行为,如发现存在违规改装车辆、飙车等行为应及时制止。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行经路口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文明礼让行人。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行驶时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转弯时注意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载、不搭载多人、不分心驾驶;夜间行驶注意开启前后车灯,提高可见性,确保行车安全。在学校门口和周边道路请主动服从“家校警”的指挥,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即停即走,严禁在校园周边违法停车。交通安全,你我同行!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之下快乐成长,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拥有幸福与安宁。
来源:昭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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