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7843起贸易摩擦,三成针对中国,律师接近断供?

学术   2024-11-25 19:27   上海  

作者 | 刘元坤

来源 | 智合研究院




2024年10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这意味着欧委会将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为期五年的高额反补贴税。

这是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被针对的又一典型案例,也是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海量调查的一个生态缩影。

中国是贸易救济调查最大目标国

欧盟此次对华电动汽车发起的案件类型是反补贴案件,其与反倾销、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都是贸易救济措施,这些措施也被称为“双反双保”。

中国,是遭遇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最多的国家。

数据显示,自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至今,全球各国家和地区共发起了7843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其中针对中国发起的立案高达2494起,占全球的31.8%。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对外进出口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与此同时,中国的国际经贸摩擦也不断增加。

中国作为全球货物贸易大国,成为各国采取贸易壁垒的主要目标,中国企业被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次数也日渐增长。

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盛行,进一步加剧了全球范围内的国际贸易摩擦。

商务部曾于2018年指出,中国当时已连续23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全球对华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数量趋势

单位:件 数据截至2024年11月25日

数据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今年,针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再次达到历史峰值。尽管2024年还剩1个多月,但案件数量已经达到166件。在商务部主办的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上,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救济调查信息频繁更新,甚至一天之内就有多条新的调查动态公布。

图片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相比之下,美国、欧盟、印度等主要发起贸易救济的国家或地区遭遇的贸易救济案件远远低于中国。1995年至今,针对美国发起的贸易救济原审立案只有405起,针对印度的只有402起,针对欧盟的只有208起。

从救济工具到政策武器

贸易救济,是指进口产品因倾销、补贴或过激增长等对国内产业造成冲击和损害时,政府通过对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举措,使被调查产品承受额外关税负担,从而应对国内产业遭受的冲击、扶持本国相关产业。

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持续时间较长且程序复杂,被调查企业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应对调查,还可能承受相关市场的出口额下降、融资受阻、声誉损失等负面影响。

如果相关企业和产品在经过反补贴、反倾销立案和调查后,最终被裁决适用特殊关税、价格承诺、数量限制等措施,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利润空间将被极限压缩,供应链及市场布局可能被迫调整,出口量急剧下滑。

贸易救济是WTO框架下的救济型法律工具,其设计初衷本是为了维护和保障开放、自由、公平、有序的全球贸易秩序。但随着各国经贸竞争日益激烈,国际间贸易摩擦不断增加,经济贸易问题政治化日益严重,贸易救济调查逐渐超出正常诉求,有成为政治工具和贸易保护主义武器的倾向。

针对&围堵?

印美欧对华发起立案最多

在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发起的7836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中,有近1/3的案件指向中国,呈现出了显著的地域集中特点。

这2494起指向中国的案件本身也存在很明显的集中特点。

从案件的发起国来看,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数量最多的国家主要集中在印度、美国和欧盟。

在社会公众的目光焦点中,近年来中国和欧美贸易关系日趋冷淡,特别是中美之间贸易摩擦最为严重。但从贸易救济立案数量上看,印度是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案件最多的国家,达395起,数量超过美国。


全球对华贸易救济案件发起申诉国(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案件数量虽然只排在第二,但数量仅略低于印度,达386起,差距并不明显,而且这一数字仅囊括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案件,并不包含美国独特的337、301调查等。

印度和美国的对华贸易救济案件占所有对华贸易救济案件的近1/3。在过去30年中,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有16年是印度,有9年是美国。



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案件数量排在第三,相比美国和印度而言较少,是印度或美国的一半左右,但相比其他国家仍突破了一个量级,而且其针对中国光伏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起的双反调查都对中国企业和行业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

阿根廷、土耳其、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墨西哥等国家发起的案件数量依次排在欧盟之后。从这些国家的分布来看,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案件的除了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除了分布在欧盟和北美,也分布在南美、北美和亚太。

这样的集中特点除了体现在发起国的地域分布上,同样也存在于案件类型和涉案行业上。

所有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案件共1766起,占比达62.89%,是中国企业面临最多的贸易救济案件类型。

而在涉案行业上,化学原料和制品工业、金属制品工业、钢铁工业则是频繁陷入贸易纠纷的重灾区。


全球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案件涉案行业

数据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全球对华贸易救济案件类型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双反双保律师仅500余名

尽管贸易救济措施有被政治化、武器化的倾向,但其仍被限定在一定规则下进行。国内有关各方若能加强相关应对工作,在国外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前及时预警、被调查时积极应诉、被采取措施后良好控制,仍能在较大程度上减少损失。

律师作为法律和国际规则领域的专业人士,在这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面对着国际对华贸易救济案件“发起国家集中、案件类型多为反倾销、涉案行业集中”的特点,律师可与相关行业协会和出口企业紧密协作,基于不同货物种类,尤其是对容易成为反倾销立案产品的货物,加强对不同国家反倾销法规的研究,透彻理解和运用好国际规则,一方面尽可能防止反倾销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在企业遭遇调查时帮助企业积极应诉,在即将被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时给予企业更多合规帮助,确保我国企业享有在WTO规则下应有的权利。

但是我国企业却面临着“双反双保”领域律师紧缺的困境。

据《光明日报》2022年初报道,我国涉外律师中可以从事“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仅有500余名,可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独立办案的律师只有300余名。

考虑到案件的周期跨度以及案件所需要投入人力,500人数量显得并不富余。

随着贸易救济案件的激增,中国企业对精通“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需求日益迫切,但我国能够熟练处理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数量有限,这一现状与中国企业的需求并不匹配。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涉外法律服务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部分,加强涉外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的国际法律服务能力,中国企业才能在国际贸易舞台上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应对复杂的国际法律挑战。




本文作者

刘元坤

智合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关注律师行业政策与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贡献。



参考资料

吕瑞浩、于治国:《WTO 贸易救济制度的发展及应对》,载《国际经济合作》2017 年第10 期。

刘爱东、杨轩宇:《国外对华贸易救济的统计分析及启示》,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8 卷第6 期。

靳昊:《涉外法治人才,你的舞台无比广阔》,载《光明日报》2022年1月15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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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吴梦奇Scott
编辑 / 顾文倩Aro

分类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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