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3-2024年度
校园文化及精神文明
单项奖和集体奖的通知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学〔 2019〕 36 号)文件精神,现设立校园文化及精神文明单项奖和集体奖,以表彰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用正能量影响社会的优秀本科生。其中,学术科研奖、创新创业 奖、劳动实践奖、公益服务奖、文化艺术奖、体育精神奖、自强不息奖等七类单项奖由各书院组织初评后向团委推荐,团委组织校级评选;集体荣誉称号中的优秀学生社团和校园文化突出贡献奖由团委直接组织评定。现将相关评选要求公示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3-2024 学年在西安交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参评表彰奖励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
(五)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积极参加朋辈帮扶;
(六)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星航计划”“攀登计划”、第十四届“挑战杯”秦创原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等,在“青年大学习”理论学习中表现较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奖项及要求
单项奖
单项奖七大类,每学年每个单项奖评选不超过 10 人:
(一)学术科研奖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主持或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著作或合著学术专著、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并获邀做专题报告等。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1.相关事迹被校园或社会主要媒体报道,取得较好反响;
2.参与或主导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或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其认定需提交刊物或论文录用通知,接收证明等材料。其中包括:
(1) 学校认定的国际期刊论文;
(2) 国内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
(3) 国内一般期刊、国内会议论文;
(4) 出版专著。
(二)创新创业奖
崇尚科学,求实创新。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或创业方面获得奖励、国家专利或取得显著的业绩。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1.相关事迹被校园或社会主要媒体报道,取得较好反响;
2.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生竞赛获评三等奖及以上;
3.前三作者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或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其认定需提交证书或者授权证明等材料;
4.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法人,创业项目已落地并商业化运营。其认定需提交企业法人证书以及投资、合作、订单等支撑材料。
(三)劳动实践奖
热爱劳动,主动实践。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服务,深入基层了解社会、服务他人,在教室、实验室值日,“文明宿舍”创建、思源景事、划片劳动、文明餐桌等劳育活动,以及“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提高实践能力,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1.相关事迹被校园或社会主要媒体报道,取得较好反响;
2.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实践团队的学生主要负责人。
(四)公益服务奖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在自己承担的工作中做出一定的贡献。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1.积极参与星航志愿服务、基础学科辅导团学业辅导,表现突出;
2.积极申报当年度校级“公益之星”评选;
3.相关事迹被校园或社会主要媒体报道,取得较好反响;
4.积极参与当年度志愿服务征文和论坛等活动。
(五)文化艺术奖
热爱文艺,具有较高的文艺素养和审美修养,自觉传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加校学生艺术团、高水平文艺展演和竞赛、“大先生”系列话剧展演等,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做出突出贡献,并带动其他同学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和艺术实践活动,传播青春正能量,服务学校美育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1.相关事迹被校园或社会主要媒体报道,取得较好反响;
2.代表学校参加过国家级、省级文艺演出活动;
3.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秦创原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闭幕式演出等工作。
(六)体育精神奖
热爱体育,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在校园体育氛围营造和体育活动组织中具有突出贡献,广泛带动其他同学参加校园体育运动。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1.相关事迹被校园或社会主要媒体报道,取得较好反响;
2.当年度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体育比赛,并获得冠军者;
3.在“青春爱运动,健康建强国”体育锻炼积分打榜、荧光夜跑等主题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
4.参与组织筹备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七)自强不息奖
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学习和生活中,以顽强的毅力勇于克服各种困难,自立自强、乐观向上,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青年的使命与担当,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1.获得省级及以上“自强之星”表彰;
2.相关事迹被校园或社会主要媒体报道,取得较好反响;
3.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
集体荣誉称号
(一) 优秀学生社团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星级社团暨文明社团评定评分细则》有关规定,评选出的 2023-2024 学年五星级社团等同于优秀学生社团,不再单独组织评选。
(二) 校园文化突出贡献奖
每学年评选不超过 10 个集体,标准如下:
1.能够组织开展具有一定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的校园文化活动和作品创作;
2.能够充分带动广大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为优秀校园文化传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能够积极参加高水平文艺展演和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做出突出贡献。
4.能够持续传承弘扬西迁精神,助力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评审要求
1.各申报个人或集体须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1、 2),可另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所涉奖项荣誉需提供佐证材料。个人、集体须确保所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原则上曾获过单项奖的个人不再申报同一奖项。
2.“校园文化及精神文明单项奖”的申报材料由学生向所在二级单位团组织提交,经书院初评后每个单项奖推荐不超过 3 名至团委;“校园文化突出贡献奖”的申报材料经集体所在党团组织审核后,由集体负责人直接报送至团委;团委将统一组织校级评审。
3.各申报的个人和集体务必于2024年11月15日18:00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报名表、事迹材料、支撑证明等)汇总、盖章、扫描后统一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3649647309@qq.com。
请申报各项奖项的同学扫描二维码添加群聊,方便后续事项通知。
联系人:
霍志远
联系电话:029-82666736
郑越
联系电话:13324654929
附件:
1.校园文化及精神文明单项奖报名表(个人)
2.校园文化突出贡献表(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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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丨崇实青年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