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与偶像

文摘   2024-08-27 23:31   海南  


瓜众有两个爱好,造神与灭神。造神的原因倒不一定是因为信仰,有时候可能只是因为某些人做了一些平时他们想做又不敢做的事,让他们觉得牛逼了,于是便顶礼膜拜,并天真的以为这样自己也成为牛逼的一部分拥有了无限可能。


灭神的原因相比造神就无厘头许多了,毕竟拜神是需要时间精力投入的,长期关注一个神很显然并不划算,而且时间一长,旧神的种种过往黑料会一点点被翻出来,因为造神成功,意味着需要献祭一些东西,白嫖个偶像或许可以,真金白银的供养显然是不划算的。那么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也就变得情有可原了。


毕竟瓜众永远都会站在正义这边,偶像粉丝多的时候跟偶像站在一起,偶像塌房了凳子一搬转身就坐到批评谴责偶像队伍里,无缝衔接切换自如。


有时候偶像塌房只是个时间问题,一个人在被名利裹挟流量包裹以后,往往会产生一种可以制裁一切的错觉。在这种长期的自我催眠之下,会产生一种超越道德法律的冲动,挟天子以令诸侯,挟韭菜以诈商家,也就成了不少打假主播的日常了。

以前市场管理不规范的时候,职业打假人应运而生。知假购假私相授受,把这作为自己养家糊口的营生。有人喜欢为这种人叫好总觉得他们是在净化市场,其实不然,在收受敲诈对象好处后他们一般不会选择市场管理部门曝光,只会拿钱走人。

这时候监管部门的作用就变得十分尴尬,利用信息差准入标准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成了他们敲诈商家的砝码,市场监管部门成了他们恐吓威胁商家的工具。打着净化市场的旗号,他们坑蒙拐骗敲诈勒索无所不用其极。

在打假主播的情绪煽动和鼓噪下,瓜众们变得十分的迷信,在瓜众眼里打假者摇身一变成了他们眼里的执法者审判官,变成了超越法律规则道德规范的存在,对商家他们予夺予求,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用网络道德审判勒索举报来制裁商家。

为了避免敲诈付款转账成为证据威胁到自己的人设,往往他们都会通过收取黄金不记名购物卡作为自己收取赎金的手段。

部分商家受害者迫于当事人的流量网络暴力的淫威,往往选择自认倒霉忍气吞声破财免灾。

这样的人长期存在,实际上是对于市场规则和商家的巨大威胁。

五月份铁头敲诈勒索被报案立案,六月份选择出境景区尿尿给自己叠个爱国的复活甲。这样的抄作也就不足为奇。

这一次杭州警方顶住了压力,对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我看来是法治社会一大步,一个人遵纪守法,法律应该保护他的自由,一个人敲诈勒索选择违法,也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承担违法的代价。
这样结果想必已经被法律制裁过的铁头应该比其他人很有经验才是。

流氓之所以能够吓唬人,源于他的情绪感染力和暴力威胁造成的恐惧。但永远不要迷信他们把他们奉上神坛作为偶像。

因为迟早,他们都会塌房

倚天就是不出
沧海一声笑,无招胜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