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文摘   2024-11-02 09:02   山西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布告罪犯卢志强,男,汉族,1988年6月29日出生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雒儿庄村3区,住所地朔城区文雅苑小区2号楼1单元401室。2022年5月20日被逮捕。现在押。本院依照《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以卢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后,卢志强不服,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卢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希令,已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将罪犯卢志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来源:朔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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