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乡非从业居民、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在校学生、新生儿等,均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材料
(一)普通城乡居民、救助人员、重症残疾人员参保,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新生儿参保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出生医学证明材料。
三、缴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含学生、儿童)400元。
(二)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0元。
(三)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重症残疾人员个人缴纳160元。
四、缴费方式
我县居民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5种办理。
线上办理:
1、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农行二维码完成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姓名要准确、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X要大写)。
2、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医保费打开手机支付宝app选择“医疗健康”——点击“全部服务”——选择“医保家庭共济”——选择“共济账户绑定”——分别填写授权人(职工本人)“联系电话”使用人(缴费居民)“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选择“开始日期”点击“下一步”——勾选“已阅读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提交”——回到此页面选择“居民参保个账代缴”——代缴年份选择“2025”点击“代缴”代缴成功。
3、微信我的——城市服务——城乡居民医保费缴纳——输入客户身份证号、姓名即可缴费。
4、微信搜索黑龙江税务小程序——点击进入缴费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即可缴费
线下办理:持缴费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域内任意农商行网点柜台办理参保缴费。
注意事项:新参保缴费、交不上医保费等问题,到县域内任意农商行网点柜台办理。
五、参保缴费期
(一)集中缴费期:原则上,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2025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二) 待遇享受等待期: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居民,享受财政补助,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自缴费90天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六、信息变更、关系注销
参保居民因身份证号码、姓名、死亡、失踪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需要注销时,须及时办理变更及居民暂停业务。
1 、线上办理:可登录个人网厅办理办理信息变更及居民暂停业务。
网址:
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
2、线下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服务热线:0469—12393
异地安置联系电话:0469—2612271
转诊办理联系电话:0469—4663216
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编辑 | 曲彤彤
责编 | 王悦
监制 | 张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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