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武进区扎实做好宅基地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文摘   2024-11-14 17:20   江苏  
为维护和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确保农村宅基地档案完整、准确,提高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建设与管理水平,常州市武进区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注重规范管理制度化。为维护和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确保全区农村宅基地档案完整、准确,提高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依据国家档案法、省宅基地改革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2023年12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武进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办法》,形成区级层面统筹主导宅基地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文件明确了区级、镇级档案分类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了制度改革类档案区管、宅基地审批类档案镇管的层级管理制度,为规范宅基地档案管理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是探索流程管理标准化。全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类、用地审批类和特殊载体等类别。宅基地档案统一纳入区档案一体化管理体系,分类建立全区宅基地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评价标准体系。区级负责管理的改革档案资料,主要根据全区宅基地改革制度探索试点、基础数据调查、技术服务和专家团队课题合作、改革成效评估、典型案例、重要会议活动、成果宣传推介、改革工作机制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实际,建立专项档案管理规范,镇级宅基地档案管理主要聚焦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行政审批文书、监管执法痕迹化管理等资料覆盖范围,结合宅基地单户审批和集中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分类编制单户、集中建房审批2张共性文书要件清单目录,同时根据各镇实际需求,适当补充镇级个性文书清单,完善标准化、菜单式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同时,实行区级、镇级两大类宅基地档案精细化管理,细化明确档案归档范围、整理规则、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执行标准、图片音视频特殊类档案管理规范、保管期限等管理标准,通过档案资料清单标准化设计,为探索创新档案信息集成化、文书资料电子化、过程管理数字化、用户操作智能化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创新过程管理数字化。充分运用全区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数字化建设成果,深化拓展“武进区农村宅基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和数字化管理链条延伸,畅通宅基地三权信息环节管理与档案管理功能模块、层级管理用户之间的无缝链接与联动路径,努力做好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后半篇文章,结合申请、审批、批准、竣工验收、不动产权属办理流程进展情况,加强对宅基地数据库、建房申请、审批等专项类档案实时管理,完善任务类档案全要素管理,实行“人-地-房-权”档案分类管理,支持年度档案定期归档管理,强化审批过程管理和痕迹管理,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宅基地线上审批“一户一档”自动分级归档管理模式。巩固利用宅基地电子化审批成果,建立档案分类管理清单,创新宅基地审批“一户一档” 线上自动分级归档管理模式,全面实现宅基地审批档案电子化、归档管理标准化、层级移交数字化、档案查询智能化管理目标。

四是实现档案管理常态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建房审批过程集成了村级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规范农户资格权、保障使用权全要素管理内涵,强化宅基地审批留痕管理,是推行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和历史检验的重要依据。区级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后,在三个月内将经过规范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的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档案向区档案馆移交,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我区引入第三方档案管理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模式,已完成区级宅改综合类档案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各镇(街道)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台账管理制度,按照全流程管理和档案管理要求,将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和竣工验收纳入镇(街道)行政审批一体化管理。在完成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竣工验收1个月内,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完成宅基地档案材料完善确认工作,镇(街道)行政审批局将经完善确认的宅基地档案材料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办法》(武地办发〔2023〕77号)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并于第二年5月底前向镇(街道)档案管理机构移交。镇(街道)档案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宅基地档案安全保管、利用服务和向区档案馆移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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