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最高检本级办案监督等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促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严”的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能松,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态度坚决,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有力震慑犯罪。通过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本身就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严格公正规范行使,又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因司法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产生新的风险。要在履职办案中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风险、现实风险变成现实危害。校园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侵害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风险排查防控,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
“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会议指出,基层社会治理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密切相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新兴领域相关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新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加强新就业群体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法治力量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协同相关部门建好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相关新领域新问题的研究、指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最高’不仅是层级高,更是履职办案的标准高、要求高、质效高。最高检必须带头抓管理、抓办案、抓责任追究和落实。”会议指出,首次对最高检本级办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是最高检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评价、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从是否做到高质效办案、是否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等方面对办案情况作出整体评价,有问题不放过,有责任不回避。要不断完善评查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自查、重点抽查、交叉评查、集体讨论、听取意见等程序,确保评查结果经得起检验。要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把评查结果与认定和追究司法责任、检察官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更好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更加自觉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编:陈钇彤 审核:闫 华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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