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文件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需纳入征信系统,并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接受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将公积金贷款征信补授权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补授权对象
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的职工(包括主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共有权人、参与还款人、担保人等贷款第三方人员),尚未进行征信授权的(含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完善个人征信授权签约。
补授权渠道
(一)线下渠道: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管理部或原贷款银行贷款服务窗口办理征信授权签约;
(二)线上渠道:职工可登录“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小程序办理。属待授权状态的职工,在进入小程序后会自动弹出授权页面,按系统提示流程完成签约即可。(异地缴存职工及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第三方人员,暂时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完成征信授权签约,需到线下柜面办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近期向需要征信补授权的人员发送第二轮告知短信,请收到短信的缴存职工通过以上渠道及时进行征信补授权。未按要求完善个人征信授权签约的,将可能影响您的征信信息接入及公积金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文件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需纳入征信系统,并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接受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现将公积金贷款征信补授权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补授权对象
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的职工(包括主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共有权人、参与还款人、担保人等贷款第三方人员),尚未进行征信授权的(含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完善个人征信授权签约。
补授权渠道
(一)线下渠道: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管理部或原贷款银行贷款服务窗口办理征信授权签约;
(二)线上渠道:职工可登录“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小程序办理。属待授权状态的职工,在进入小程序后会自动弹出授权页面,按系统提示流程完成签约即可。(异地缴存职工及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第三方人员,暂时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完成征信授权签约,需到线下柜面办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近期向需要征信补授权的人员发送第二轮告知短信,请收到短信的缴存职工通过以上渠道及时进行征信补授权。未按要求完善个人征信授权签约的,将可能影响您的征信信息接入及公积金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
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吴紫琼 审核:陈艺萱 监制:萧 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