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越南出炉减税新规,将对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商品和服务适用8%的增值税税率!

时事   2024-07-03 07:02   越南  

越南出炉减税新规,将对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商品和服务适用8%的增值税税率,具体如下:

通    
根据国民议会2024629日第142/2024/QH15号决议的增值税减税政策规定
根据2015619 日《政府组织法》;20191122日修订和补充若干条款;
根据200863 日《增值税法》;2013619日修订和补充若干条款的法律;
201646日对《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的法律;

根据2019613日《税务管理法》;

根据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2024629日第142/2024/QH15号决议;应财政部长的要求;

第一条增值税减税

1.降低目前税率为10%的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但以下商品和服务除外:

  1. a)  电信、金融活动、银行、证券、房地产商业保险、金属及预制金属制品、矿产品(不含煤矿)、焦炭、精炼石油、化工产品;详细信息参见随本法令发布的附录一。

  2. b)   征收特别消费税的产品和服务;详细信息见随本法令发布的附录二。

  3. c)  信息技术法规定的信息技术产品;详细信息见随本法令发布的附录三。

  4. d)   本条第1点规定的各类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减免政策统一适用于进口、生产、加工和商业活动的各阶段。对于销售的煤炭产品(包括在销售前按照封闭流程进行筛选和分类),可减征增值税。本令颁布的附录一所列煤炭产品,除开采和销售阶段外,不享受增值税减税优惠。

本令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规定的免增值税,或者征收增值税率5%的货物和服务,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不予减免。

2、增值税减税

  1. a)  采用抵扣方式申报增值税的企业,对本条第一点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可以适用8%的增值税税率;

  2. b)按照直接方法申报增值税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对本条第一点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开具直接发票时,减按20%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第二条效力及实施组织

1、本令自202471日起至20241231日施行;

2、各部委按照职责,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和检查监督工作,使消费者了解并享受本条规定的增值税减税优惠。本令第1条重点解决稳定增值税减税商品和服务供需问题,保持202471日至20241231日市场价格水平(不含增值税)稳定。

3、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财政部应予以指导和解决。

4、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政府机关首长、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及有关企业、组织和个人负责执行本令。

 特记事项:

以上内容恒生顾问团队翻译&整理,源自越南国家政府越文规定,点击本文最下角【原文链接】参阅越文原文规定,如有纰漏敬请指正。

 咨询联系:

恒生会计师事务所 

总经理 李颖 女士 CPA

18年深耕越南,资深越南税务顾问,越南财税专家,负责顾问越南税务规划、报税、退税、查税的所有问题。
邮箱:
hscc.cpa@vnicn.com

微信:kittylee-hsgc

手机:09099.18466

Line&Zalo: 0909981466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