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通报表示,上海松汇中路一超市(沃尔玛),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件。
通报表示,上海松汇中路某超市内有一男子持刀伤人,而后,民警迅速到场,37岁男子林某某被当场抓获。
从通报中我们能看到,虽然林某某被抓,但现场已经有18名受伤人员,在送医救治后,其中3名伤者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伤者没有生命危险。据警方初步侦查发现,林某某伤人是因为个人经济纠纷,所以来沪实施泄愤行为。
而且据一些在场的上海网友表示,这个持刀的歹徒,进入超市后,眼神就非常穷凶极恶,见人就砍,完全没有一点理智可言。
当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相信任何人都是愤怒的。
虽然愤怒,但是对于这种无差别事件,我们可能又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愤怒之余,不少网友也可能还会感到忧虑、无助。
对于这个事,我也想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这件事,有几个细节,很关键。
第一个很关键的细节,我认为就是上海警方的处理和回应。
这件事情发生后,上海警方第一时间到达了现场,抓住了凶手,而在凶手被抓后,上海警方立刻发布通报,通报中,文字虽然不多,但是这则通报完全说出了关键核心细节。
例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关键细节都准确完整的公布了出来,而且甚至还公布了歹徒伤人的动机——是因经济纠纷来沪泄愤,我认为这是很好的。
因为这种不隐瞒,不遮掩,而且及时地通报,不仅防止了谣言的传播和扩散,还让大众感受到了上海警方负责认真的态度,所以我这次觉得应该给上海警方点个赞。
第二个很关键的细节,就是通报里的几个字——经济纠纷、来沪伤人泄愤。
因为个人经济纠纷,就跑去上海无差别泄愤?这种逻辑,到底是什么傻X逻辑?
跟上海有仇?仇富?还是想从中得到什么变态的心理满足?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你欠债被逼的走投无路了,那你应该去跟逼你的人干才对,为什么要跑到上海去无差别伤人呢?这种逻辑,到底是什么逻辑?这种逻辑难道不是很傻X吗?
我认为,我们对于逻辑的普及,可能真的需要再加强一些。因为把逻辑普及了,至少可以让一些人明白,是谁伤害你,你就应该去找谁算账,就算想泄愤,也应该找准对象,而不是拿把刀,跑到人群多的地方,去无差别泄愤。
泄愤的对象都发泄错了,连当坏人都当得不合格,连当坏人都当得一脑袋浆糊,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吗?
第三个很关键的细节,就是18人受伤,其中3人伤者死亡。
一个人拿着刀,冲进商场里,造成了18人受伤,1对18,这个细节其实很值得思考。
我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一个理论——幸福者让步理论。
这个理论就是说,当如果你觉得你的生活还算幸福的时候,那么在遇到矛盾或者冲突时,就应该主动让步,因为你不知道对方到底过得怎么样,没准你的一个举动,就有可能是压死对方精神的最后一跟稻草,没准你的一句话,就会让对方崩溃,从而刺激他对你做出一些可怕的事。
所以这个理论就是告诉大家,在遇到冲突的时候,谁幸福,谁让步,不要跟一些失意的人纠缠,因为对方很有可能已经生无所恋了,所以跟他纠缠,你很可能会吃亏。
那么,这个“幸福者让步理论”理论,真的是对的吗?
我认为,这个“幸福者让步理论”,在一些小冲突,小矛盾中,是可以用的。
但是在一些人命关天的事件中,特别是在一些泄愤式的案件中,我认为这个“幸福者让步理论”,很可能并不适用。
例如上面的上海沃尔玛的案例,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拿着刀,凶神恶煞地进入商场,对人群无差别伤害,对于这种泄愤式的案件,如果被我们碰到的话,如果我们这时候遵守“幸福者让步理论”,那么我们这时候的反应,很可能就只有一个字——跑。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跑,真的有用吗?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越跑,歹徒很可能就越兴奋,我们越跑,他很可能就越有机会伤人,因为现场混乱后,歹徒就更有机会“1对18”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我们这时候可能就不应该遵守“幸福者让步理论”了,此时对于这种歹徒,我们可能就不应该让步了。
当然,我不是说所有人都应该去跟歹徒干,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刚好就在现场,如果你刚好是一个年轻力壮的人,如果你的身边刚好有一些可以拿来防身或者也可能拿来攻击歹徒的工具,例如长椅、长棍等之类的东西,那么我认为,此时的我们可能就不应该再忍让了。
幸福者让步理论的使用,应该是在对方伤人前,而不是在对方伤人后。
所以如果你遇到一个正在无差别行凶的歹徒,如果你刚好年轻力壮,如果你刚好在现场,那么我认为,此时你可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和身边的一些年轻力壮的人,和歹徒对峙一下,然后等待警方到来。
当然,这一切的条件是一定要保证在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也许你是一个幸福者,但是在遇到这种极端的坏人的时候,或许我们就不应该让步了!
因为我们不能把世界无条件让给一些变态的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