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沧海洞察”以《沧州这家医院将整体搬迁》(点击蓝字可阅览原文)为题,转发了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拟对沧县中医院整体搬迁的公示》。
随后,便有了围观网民的如下留言:
经查,沧县高川乡的确没有“高村村”。
实属不该啊!发布前就没有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吗?发文机关能有多马虎?
客观分析来看,上述村名出错的现象应当不存在主观上虚假公开的嫌疑,而是一种疏忽大意和“马大哈”式的轻佻,更多是反映了发布者对公示工作的姿态。如果当事人真的十足敬畏公示,不至于在这方面表现得如此不把公示当回事并吊儿郎当。
真实、准确是公示的基本要求,如此低级的错误不应当被原谅。但,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会就此向公众致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