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市司法局上线现场直播

政务   2024-07-31 22:45   江西  

7月31日市司法局局长周文利带队做客《党风政风热线》之“局长在线”专栏,围绕直播主题“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九江”回应热点问题,介绍服务举措。

主持人:方圆

【直播主题】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九江

市司法局局长 周文利今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统抓,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等职能,致力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治为民能力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一、坚持重点突破,法治九江建设稳步推进

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截至6月底,全市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272次,参加人数13530余人次,积极引导全市干群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明显。武宁县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并被推荐参评国家级示范创建地区,湖口县“以法治保障推动长江江豚保护”被推荐参评国家级示范创建项目,庐山市“打造行政复议庐山品牌”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坚持有为有位,法治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建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确定第二批19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有效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八五”普法规划稳妥施行。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和年终履职报告评议“三单一评”制度。全市已建成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广场201座,共青城市建成全省首家法治教育数字体验馆,并获评江西网信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成功承办2023年江西省宪法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主题宣传活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分别进行报道。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巩固。建立先行处理引导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在本地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实现人民法院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99件,受理642件,同比分别增长97.28%、95.73%。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33件,经过行政复议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09件,化解率达57.97%,直接纠错率17.07%,综合纠错率41.84%。
三、坚持靶向发力,服务中心大局奋发有为
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对我市5个获评省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示范点的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部署涉长江大保护市本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取自然资源、水利等8个部门共40份案卷。开展“千所进万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全市70家律师事务所和4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深入91家企业,通过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提供咨询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法律问题。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动实施免罚清单制度,2024年一季度市本级适用免罚案件数599件,免罚金额379万余元。
四、坚持守正创新,“有法帮你”举措扎实有力
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截至6月30日,“12348”热线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6469单,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89496人次,处理网络平台群众留言43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使用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和动态调配,稳步提升智能终端使用率和知晓率。上半年,全市智能终端的使用达11463人次。大力开展“有法帮你+”重点群体法援惠民专项维权行动,形成“一群体一品牌”,确保全市常住人口受援率达到万分之十一以上。截至6月底,开展活动48场,提供咨询服务521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95件。率先实践服务新手段。联合开发“九江市二手房服务平台”,打通不动产登记、公证、税务、公积金等多部门系统,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公证代办、资金监管、税费缴纳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制度优势,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平台自6月中旬上线至今,公证机构协助用户发布房源信息数量539条,求购需求787条,申请看房需求249条,成功交易房屋3套,为群众节约中介费用3万余元。

热线问题

01 市民 郑先生:你好,我有个巴基斯坦的同学今年毕业了,委托我代办在巴基斯坦使用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公证,请问需要带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市赣北公证处主任 余爱民:需要准备委托人的护照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原件及委托书来九江市长虹大道156号涉外公证窗口办理即可,正常情况下3-5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成。

02 市民 柳先生:你好,我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有一家公司开在南昌,有的时候要过去办事,想问一下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什么要求,怎么申请?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 黄赞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江西省关于依法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九江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聘书、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工资单、薪酬证明等证明其与企业关系的材料;(二)相关法律文书、邀请函、对账单、合同、公司证明等证明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材料,并提供双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第一项,在首次申请外出时已提交,未过法定时效,可不再重复提交。已超过法定时效的,需提交新的有效证明材料,并经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认可的,再次申请时不再重复提交。

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需离开所居住市、县的,一般应当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社区矫正对象有正当理由的外出申请,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的司法所应当在收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制发《社区矫正事项审批告知书》,告知其本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不得超出申请目的地的市、县范围,不得从事与申请事由不相符的活动;通过“心岸”APP或者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报告位置信息。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应当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应当于批准外出截止日期前返回,并于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持相应的外出凭证(交通、住宿票据等),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受委托的司法所报告外出情况。

03 市民 陈女士:我与男朋友准备9月份领结婚证,他婚前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涉及到婚后一起还贷款,所以我们说好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加上我的名字,但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说需要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同意才能加名字,但银行又不同意,想问下公证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

市赣北公证处主任 余爱民:我们以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夫妻或者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的财产和债务的范围以及权利的归属达成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婚前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04 市民 毛女士:我有一个经济纠纷的案子想打官司,在网上看到有很多法律服务广告,工作人员称他们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不需要我自己耗时耗力,他们就能代为办理。请问,这些咨询公司的资质可信吗?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负责人 聂运继:首先,我想和您作一个科普解释,目前,网上我们看到的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维权中心、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等主体一般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有严格经营范围限制,可提供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但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而我们通常所讲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1.关于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具有严格的法定设立条件。我省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均由江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是根据司法部第137号令的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持有《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3.关于律师,我省注册执业律师均持有江西省司法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盖有“江西省司法厅”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执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可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选聘律师时可查询核实。4.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规定不能在前面所说的各类公司中就职或与之合作。

在此,我提醒广大群众及各单位、组织等,正确识别、审慎委托、防范风险。凡名称格式非“XXXX律师事务所”“XXXX法律服务所”,不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均为非法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法律咨询公司”“法律服务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维权中心”“XX律师平台”等机构均非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

大家在选择法律服务时,应当认真核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保障自身权益。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应与该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取并开具相应发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委托、不得私自收费。凡是未取得《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属于假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违法行为。

所以,如果您想打官司,建议您慎重选择更正规、更专业、更规范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您解决相关法律案件。

05 市民 方女士:我家人四月份在医院做胆结石取石手术,手术之后复查发现还有结石,我认为这是上次手术没有取干净,但是医院不承认我的说法,我想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找医调委协调?需要哪些材料呢?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磊:按照《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规定,赔偿诉求在2万元以上或者是和医院直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九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由医调委给予医患双方搭建平台,达成双方合理的调解结果。

如果你和医院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医调委的工作职责是(一)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二)接待各方咨询,引导医患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解决医疗纠纷;(三)调解医疗纠纷;(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医调委会根据医疗事故大小,结合相关鉴定及专家意见,为医患双方搭建调解平台,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专门负责医疗纠纷调解的机构,在受理调解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申请需要提供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完整的病历资料,主要是要有入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和就诊发票这些。如果不是本人申请,还需要提供患者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地点是在浔阳东路230号,电话:0792-8502865。


来源:九江市融媒体中心(九江日报社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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