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服务:价值期望与现实挑战
专栏征稿启事
促进公共数据的流通利用对于数字中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首次将公共部门向社会提供公共数据明确为一项公共服务。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也提出要“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公共数据是公共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使用公共财政资金采集和生成的数据,是全社会共有的资源,应“取之于民”“还之于民”。本质上,公共部门向社会供给公共数据是一种公共服务,目标在于通过高效、公平、安全的公共数据供给来满足各类市场和社会主体在数字时代日益增长的获取和利用公共数据的需求,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公共利益,实现“供数利民”。
目前,在实践层面,公共数据服务的理念尚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困扰甚至乱象。一些地方将公共数据视为部门或地方己有,利用公共数据牟利甚至试图将其“拍卖”的现象屡有发生,“私相授予”“垄断运营”“坐地起价”等行为都将可能大大提高更广大的市场主体获取公共数据的门槛和成本,使公共数据无法充分、平衡地为数字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赋能。公共数据究竟应被视为整个社会的资产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还是可被部门或地方作为自身资产去进行快速“变现”,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同观点甚至争论,还需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与论证。
在学术层面,近年来学界虽已在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以公共服务的视角来研究公共数据供给仍是一个亟需开拓的空间。因此,在国家正积极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背景下,在学界已对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积累了一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公共数据服务的理论与实践作为一个专题来开展深入的学术研究正当其时。
因此,本专栏将聚焦于“公共数据服务:价值期望与现实挑战”这一主题,征稿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共数据服务的概念、内涵、理论依据与价值期望
2. 公共数据服务的对象、范围与边界
3. 公共数据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之间的共性与特殊性
4. 公共数据服务的参与主体、角色与权责利关系
5. 公共数据服务的提供方式、渠道与供需对接过程
6. 公共数据服务体系与能力的建设
7. 公共数据服务的生态体系培育与可持续发展
8. 公共数据服务场景、案例与成效
9. 公共数据服务的风险、挑战与误区
(一)专栏组织专家
郑磊 复旦大学
吴逊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郑跃平 中山大学
(二) 时间安排
截稿时间:2024年11月10日
预期发表时间:2025年
(三)体例要求
请以word附件文档形式投稿,稿件格式体例可参考《公共行政评论》杂志(https://jpa.sysu.edu.cn/gjtl/index.htm )
(四)投稿方式
投稿请通过《公共行政评论》网上投稿系统网址:https://ggxz.cbpt.cnki.net/
请注明:公共数据服务专栏
初审:徐婧怡
审核:秦玥
审核发布:朱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