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
各学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沧州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要求,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严格按照此通知要求,学校负责人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招生程序,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
二、强化宣传,保障平等入学
在参与报名、摇号等环节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教体局将通过“河间教育” “河间周报”等媒体,将入学条件、办理流程等尽早向社会公开,让家长了解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进一步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三、完善政策,简化入学程序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要切实落实以居住证(非居住凭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规定,依规确定入学条件,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按时顺利入学。
四、加强关爱,做好控辍保学
各单位要建立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台账,健全随迁子女关爱帮扶机制,加强情感上、学习上、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中平等对待,使随迁子女更好融入学校学习生活,健康成长。要切实做好随迁子女控辍保学工作,发现随迁子女疑似辍学的,要立即启动劝返程序。对经核实已离开学籍所在地的,应书面通知学生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