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事项的通知

文摘   2024-11-28 15:21   黑龙江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纳养老保险费事项的通知

 

友谊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目前,税务部门不再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进行批量扣缴,参保人须自行缴费。按照政策规定“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为使参保人能够如期享受缴费补贴,确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完成,我县城乡居民缴费人员可通过线上缴费途径(微信)进行线上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微信缴费流程(黑龙江税务版)打开微信→向下滑进入小程序界面→右上角搜索“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政府)”→点击进入“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政府)”→点击“我要缴费”→点击“手机号码一键绑定”→绑定成功跳转至首页,点击“我要缴费”→进行实名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点击确定→显示已通过跳转至首页,点击“我要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信息→点击“填写完成,继续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点击查询缴费→选择对应年份和缴费基数,点击获取待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输入微信支付密码,显示完成即可。本年度缴费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

上述通知内容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互转告。

税务咨询电话:581635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5212967   

 

 

友谊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制作:王天奇  王鸿萍(见习

编审:侯   玲

监制:李晓军

新闻热线:0469-5813327

投稿邮箱:yyrm2019@qq.com

友谊在线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200054 举报热线:0469-5813327;举报电子邮箱:2480140558@qq.com;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融媒体中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