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安全培训机构有关典型问题及案例(第一批)的通报

文摘   2024-11-23 09:40   北京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安全培训机构有关典型问题及案例(第一批)的通报




各州、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安全培训机构: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两个专项治理决策部署,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对部分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了“两个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贯彻落实的执法检查,现将有关典型问题和案例通报如下。

一、执法发现问题

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安全培训机构存在如下典型问题:一是教师配备不达标,专(兼)职教师的学历、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实践经验和相关专业背景以及配备数量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规定;二是实操培训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电工作业、焊工作业和高处作业有的仍然采用模拟设备,有的虽然配备了真实设备,但培训功能不能满足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规定,除以上三项作业外其他部分工种未配备实物仿真设备设施;三是培训场所消防验收资料不齐全,不能提供消防检测评估报告;四是未按大纲施训,培训学时严重不足,有的工种培训仅达到大纲培训规定的五分之一学时;五是线上网络培训“一包了之”,未对线上课程进行审核,未对线上培训过程进行管理,学员“刷学时”现象突出;六是线下培训未全程录像,有的监控视频不能显示具体培训期次,有的不能提供全过程全场景录像资料。

二、工作要求

各州(市)要高度重视,对照以上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严厉整治,切实把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来抓,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监管措施,有效提升特种作业培训工作水平。

(一)全面核查基本条件。各州(市)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对基本条件不达标的培训机构一律作暂停业务处理,限期改正仍然不能达标的一律作清退处理。决定暂停或者清退的培训机构,5个工作日内报省应急管理厅暂停或注销其培训系统账号。

(二)坚决查处突出问题。各州(市)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年底前组织不少于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按大纲培训、实操走过场、学时严重不足、弄虚作假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立案调查,从严处罚;对师资力量、实操设备设施、培训场地、消防安全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凡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的必须暂停培训业务(暂停培训系统账号)。个别州(市)、县(市、区)正在核查的举报培训机构问题,一经查实的必须依法从严处罚,并暂停培训系统账号。要持续整治违规招揽不符合条件外省籍学员组织培训取证问题;外省籍人员能提供证明其在云南从业务工的一种证明材料即可参加培训取证复审,各级监管部门、各培训机构不得拒绝阻碍。

(三)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各州(市)要尽快梳理筛选曝光一批基本条件不达标、培训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放大警示效应,扩大震慑作用,加大惩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培训市场秩序。省厅将适时组织第二批典型问题和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附件:5起培训机构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871-68523592)





附件


5起培训机构典型案例


一、云南安崇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全培训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暂停安全培训业务案


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对云南安崇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崇公司)执法检查发现,安崇公司在2024年5月18日至5月25日和5月15日至5月25日分别组织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初训28期和高压电工作业初训26期特种作业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培训问题:一是培训学时严重不足;二是学员面授培训签到造假;三是有4名学员在同一时间段同时参加2个工种培训,培训机构为其出具了“符合申办特种作业操作证条件”的虚假结论。以上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11月11日对安崇公司处800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9580.00元,对安崇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教学负责人分别处30000.00元和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暂停安崇公司安全培训业务和“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账号。


二、文山惠泽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暂停安全培训业务案


2024年10月29日,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文山惠泽安全培训机构仅有2名专职管理人员,高危、非高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以及电工作业、焊工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工种无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培训教室系临时租用会议室,采用自建房作为办公场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常规5项特种作业无相应的实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缺少课程审核机制和教材课件定期更新审核制度。以上情形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随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成文山州应急管理局对该培训机构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改正期间暂停安全培训业务和“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账号。


三、曲靖市安全生产协会暂停安全培训业务案


2024年10月30日,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曲靖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培训机构实操场地无租用合同,培训教师专业、职称(技能等级)不达标且专职数量配备不足,常规5项培训实操设备设施达不到真实设备配置要求,不能提供特种作业培训相应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台账,监控视频存在死角。以上情形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随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成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培训机构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改正期间暂停安全培训业务和“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账号。


四、云南赛荣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暂停安全培训业务案


2024年10月31日,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赛荣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原使用性质为仓库,使用性质变更为培训学校后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手续,第三方消防评估机构评估发现9条问题有3条未完成整改;高压电工、熔化焊接和热切割、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实操设备设施不完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培训无实操设备设施;高危和非高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以及焊工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工种无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部分兼职教师学历、专业不符合要求;煤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中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部分兼职教师学历、专业、工作实践经验不符合要求。以上情形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随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成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培训机构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改正期间暂停安全培训业务和“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账号。


五、云南企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涉嫌培训造假和暂停安全培训业务案


2024年11月13日,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企安安全培训机构实操场地无租用合同,培训教室和办公场地未能提供消防相关验收和检查记录,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气实验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实操培训未配备真实的设备设施,未建立相应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台账;配备的部分专兼职教师学历、专业、职称(技能等级)以及数量不达标。以上情形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随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执法检查同时发现该培训机构涉嫌培训学时严重不足、签到造假和其他有关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决定立案查处。限期整改和立案查处期间,暂停企安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业务和“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账号。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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