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连民心,破案为民生
乌海公安
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
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
集中攻坚 持续发力
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
拿工友手机给自己转账?抓!
近期,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刑侦大队接辖区居民报警称手机被盗,支付宝内两万余元现金被转走。
接警后,刑侦大队侦查员迅速对该案展开侦破工作。经分析研判,受害人的舍友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辅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现金转走后于当天逃往包头市,便立即前往包头市开展抓捕工作。经过三天的蹲守摸排,于10月26日将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盗窃他人手机,并将手机支付宝内两万余元转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办案民警辅警为受害人挽回了损失。
盗窃管道铝皮?抓!
近期,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乌海市乌达区热力有限公司报警称其公司蒸汽管道铝皮被盗。
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侦查员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分析研判,侦查员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通过蹲守将其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多次驾驶电动三轮车盗取乌海市乌达区热力有限公司蒸汽管道铝皮的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还供述了自己将赃物全部出售至乌达区某废品收购站,且收购站老板明知铝皮是其通过盗窃所得,仍然收购铝皮的事实。乌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迅速将收购站老板传唤至乌达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最终收购站老板承认了自己收购他人违法所得的事实。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盗窃电锯?抓!
近期,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位于海南区某小区装修用的子母锯被盗,价值4000余元。
接警后,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辅警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走访摸排与调查取证,历经4天,在海南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被盗子母锯。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其于10月24日晚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盗”此为止,伸手必被抓
乌海公安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各类侵财性违法犯罪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提高防盗意识
加强对自己财物的保管
遇到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立足本土 放眼世界
用新闻的力量链接你我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