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深圳大学直属附属学校(中学)主要负责人1名(五级管理岗)。
二、选聘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6)聘期内须在深圳大学直属附属学校(中学)全职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应具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全文中“以上”均包含本级);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3)具有地级市(含市辖区)以上公办高中(含高校附属中学)正职负责人或教科院院长岗位任职经历,或目前在地市级(含市辖区)以上公办高中副校长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具有分管教学、德育工作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以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称号者,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书记、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优秀书记、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条件特别优秀者,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可适当放宽第(二)款岗位资格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地址zzbgb@szu.edu.cn;zhuangy@szu.edu.cn)。
2.报名材料
(1)《深圳大学直属附属学校(中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主要负责人报名表》《个人履职报告》;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个人业绩、获奖、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0755-26733250,13923726771;
0755-26536111,15118011065。
(二)后续安排
报名截止后,深圳大学将组织资格审查和初筛、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选聘程序,具体安排以及资格审查、考核结果等将在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上另行通知和公布。
遴选过程中,如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较少,或报名人员不满足岗位需求,或考察对象不适宜作为拟聘人选,将视情况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遴选。
五、薪资待遇
实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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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