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学术   2024-10-29 21:46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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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财教〔2024〕181号
有关中央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育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

(一)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24年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五)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各地可根据本次调整精神并结合实际,完善地方财政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政策。

二、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

(一)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二)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三、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及时分配下达新增名额和奖励资助资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础工作。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修订本地本校奖助学金政策,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力度。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学生人数、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等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工作,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工作。

(二)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资金管理。本次政策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渠道和分担方式共同承担。各地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要求,统筹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及时下达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将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对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资助成效。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调整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校和学生应知尽知,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10月25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调整学生资助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就本次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的背景意义、调整原则、主要内容、落实要求等问题,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本次政策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学生资助体系,在范围上实现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投入上各级财政优先保障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在制度上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功能上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助困、奖优、引导、育人重要作用。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时动态调整国家资助标准,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国家资助水平。2023年,全国共资助各学段学生1.6亿人次,资助金额共计3111亿元。其中,全国财政投入2161亿元,约占资助总金额的69%,有力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顺利入学、安心求学,激励他们学有所成、全面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在校学生人数的增长,部分地方和学校反映,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应相应增加,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应适当提高。本次学生资助政策调整是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一揽子增量政策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更大力度奖优助困、更多覆盖学生群体,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更加有效地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更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更加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本次政策调整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政策调整坚持“三个统筹考虑”。一是统筹考虑服务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既大幅增加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学金奖励标准,加大对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力度;又适度提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解决生活困难,更好地发挥各类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保障作用。二是统筹考虑提标和扩面。既适度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本专科生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又大幅增加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更加贴合学生、学校实际需求。三是统筹考虑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今年重点调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明年也兼顾调整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在校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使更多学生享受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红利。

 
三、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提高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翻倍。从2024年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三是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四是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五是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向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向学术型研究生倾斜。

 
四、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二是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五、如何保障《通知》的贯彻落实?

 
答:为确保新政策落实落地,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地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推进此项政策调整工作,修订本地本校奖助学金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和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本次政策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渠道和分担方式共同承担。三部门将督促各地统筹安排资金,及时下达预算,对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将面向各地各校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拓宽政策培训渠道,详细解读政策内容,确保政策执行规范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开展宣传解读,让好政策及时惠及广大学生,切实发挥好学生资助政策助困、奖优、引导、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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