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忠县公安局办理刘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刘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83190078801600002127(账户名:重庆马行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忠县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刘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忠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警官
联系电话:18166367432
忠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
案件二:
忠县公安局办理谭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谭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0676862049087781(账户名:林万荣,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大兴支行新建分理处),忠县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刘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忠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8166367560
忠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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