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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第25批(延续第4批)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建建函〔2024〕10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2024年云南省建筑企业资质第25批(延续第4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登录”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陈述,并将陈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示期满,企业见通告后,自行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资质证书。业务咨询、举报受理电话:0871-64320971、0871-64320981。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2024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第25批(延续第4批)﹞.xls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第27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第27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登录”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陈述,并将陈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示期满,企业见通告后,自行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资质证书。业务咨询、举报受理电话:0871-64320971、0871-64320981。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2024年第27批).xls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文字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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