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孩子们法治意识,树立知法、守法、用法观念,2024年10月20日山东民桥律师事务副主任李晓兰、孙西周、常哲等3人走进洸河路小学,为广大师生进行了题为《普法进校园法治促成长》宣讲。
李晓兰律师以民法典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限制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等基本概念为切入点,引导同学们建立对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理解;而后,李律师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并精心设计了法律知识问答环节,通过有趣味的题目,鼓励孩子们参与其中,现场同学们积极踊跃举手发言,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同时,李律师鼓励同学们日常生活中要遵纪守法,“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可以向父母和老师寻求帮助,学会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一直坚持并致力于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普法进校园活动,将法治的种子置于孩子们的心田,让孩子们在以后的生活中知法、守法、用法,并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供稿|孙西周
拍照|常 哲
编辑|张新宇
审核|苏远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