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舒保国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子飞
公民身份号码:
34213019661106****
户籍地:安徽省利辛县胡集镇杨湾村孙湾庄
现住址: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塞纳公馆1号楼104室
执行案号:(2022)陕0929执421号
执行标的:1109618.4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
举报方式: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联系人:黄法官,联系电话:0915-7826124,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社区滨河路5号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子飞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数的8%比例予以奖励。凡提供被执行人李子飞的可靠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的,申请人承诺奖励悬赏金1000元。
悬赏公告发布后,相关人员向本院提供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个以上提供相同的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白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白河法院执行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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