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摩托车、电动车 是一种便利快捷的交通工具 一些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常常为了图一时省事 能挤下几个是几个 就是这些“超负荷”运作的两轮车 看似很平常 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 殊不知 超员超速、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 也会对其他人造成潜在的威胁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后果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二三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提高辖区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正安公安交警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为群众出行创造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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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部署
今年以来,大队把二、三轮车管理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的重点工作来抓, 专题研究部署二、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每周例会进行调度,下发了多个二、三轮车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大队领导带头,全警参与专项整治,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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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路面管控
大队结合秋冬季道路交通的特点,科学调配警力部署,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巡查,最大限度延长交通安全管控触角,采用巡逻、定点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大校园周边路段的执法力度,对不戴头盔、骑乘多人的二三轮车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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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教育
大队借力车载“大喇叭”、农村“大喇叭”,每天在各村、各乡镇播报交通安全提示,在辖区公路沿线LED显示屏开展“亮屏行动”安全宣传。线下持续巩固“七进”宣传工作走深走实,重点加强农村群众,一老一小,学生、外卖骑手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同时线上利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家校群、客货运驾驶员群、小区业主、村组群等微信群、抖音平台等方式发布各类交通安全提示及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案例曝光
案例一
01
2024年10月15日,杨某某驾驶贵C4G***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正安县张巧线625公里400米路处时,因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被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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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2024年10月15日,陈某乘坐贵C7G***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正安县张巧线625公里400米路处时,因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被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案例三
03
2024年10月15日,王某某乘坐贵CRG***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正安县张巧线625公里400米路处时,因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被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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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4年10月15日,陈某某驾驶贵CGH***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正安县安场镇石峰叉路口100米路处时,因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被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案例五
05
2024年10月15日,胡某某驾驶贵C4G***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正安县安场镇石峰叉路100米路处时,因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被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这些违法行为不能有
正安公安交警提示
驾驶摩托车出行前,要带齐驾驶证、行驶证;请勿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不驾驶无牌照、无行驶证、非法拼装、改装、报废、套牌、未按期检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不飙车竞逐、超速行驶、超员载人;不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驾乘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途经人行横道、学校门口和路口时,要左右瞭望,减速慢行;遇行人、非机动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停车让行;夜间驾驶摩托车要合理变换灯光,注意控制车速。
监制/杨 姣 审核/湛劲松 杨辉
校对/ 李丽君 编辑/石丽玲
来源/各勤务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