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关于定点医药机构暂停、解除医保协议的通报(第四批)

政务   2024-11-23 10:37   内蒙古  

自阿拉善盟基金监管百日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盟、旗两级医保部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盟范围内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以下5家医药机构暂停医保协议,3家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暂停或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具体名单如下:

欢迎广大参保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83-8351890。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阿拉善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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