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眉山市从今年7月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7月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50元/月调整到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65元/月调整到59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75元/月调整到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35元/月调整到767元/月。保障标准调整后,将惠及全市9.8万低保对象、1.8万特困供养人员。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眉山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力度,连续10年动态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全市10多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下一步,眉山将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办好解民忧、暖民心的民生实事,持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让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编辑:刘璨
责编: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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