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革命党人获知袁世凯有暗杀郑毓秀的计划,于是通知她暂避一下。
而此时的郑毓秀也感觉到救国救民仅仅靠一腔热血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靠先进的思想和技术武装自己才行。
于是她选择了出国留学,自此,她的革命生涯告一段落。
到巴黎后,郑毓秀改名苏梅,进入索邦大学攻读法学专业。
学习期间,郑毓秀依旧忙于社交界,是巴黎华人女性的杰出代表。经过3年的苦读,她于1917年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且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在求学期间,郑毓秀加入了法国法律协会,是该学会的第一位中国人。
1918年,郑毓秀受南方军政府吴玉章主持的外交委员会的委派,在法国进行国民外交工作。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法国巴黎法尔赛宫召开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派了代表出席和会,
由于郑毓秀精通英、法两语,被任命为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
5月9日,中国国际和平促进会在巴黎召开国耻纪念会,郑毓秀在大会上发言:“协约胜利,吾人失败!协约有所得,吾人反损失!合约自达和平之前途,及遗吾人以黑暗前途!此等条件,吾人誓不能签字!”
作为当时中国留法学生组织的重要领袖,郑毓秀还组织留学生到中国代表团驻地游行、请愿,要求代表团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而就在巴黎和会期间,郑毓秀导演了一出玫瑰枝事件。
在西方列强操纵的巴黎和会上,相关条约不利于中国,中国外交失败引起了国内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
由于国内局势紧张,人民要求拒约的压力很大,北京政府便把签字与否的责任推给了中国出席巴黎和会的代表团团长、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征祥。
就在巴黎和会签字的前一晚上,也就是1919年6月27日,300多名留法学生和华工包围了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的驻地,要求他不要在合约上签字。
由于郑毓秀出色的辩论和外交能力,她被推举为代表与陆征祥谈判。
而彼时,陆征祥已经接到北京政府的示意,准备在和约上签字。
这个时候,郑毓秀急中生智,在花园里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里。
顶住陆征祥,然后厉声说道:你要是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
受到惊吓的陆征祥不敢去凡尔赛宫签字,由此保留了中国政府收回山东的权利。
1920年10月,郑毓秀受四川省省长杨庶堪、黄复生、吴玉章等的邀请,赴四川宣传男女平等,鼓励女生出国留学。
此外,郑毓秀还多方奔走,向法国政府及所认识的法国各界名流寻求援助,请求他们帮助中国留学生渡过难关。
其中法国参议院参议员于格勒鲁夫人允诺给包括向警予在内的蒙达尼女子学校二十一名女生每月生活费三百法郎,为期一年。
向警予1922年3月14日给中法协会的信中,多处提到郑毓秀在巴黎帮助她们解决困难的活动。
1924年,郑毓秀写成《中国比较宪法》,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子在欧洲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第一人。在法期间,她结识了江西青年学生魏道明。
魏道明比郑毓秀小10岁,他在江西省立第一中学毕业后,随父亲到北京,就读于法文学堂。
1919年赴法国留学,经同乡介绍认识了郑毓秀,起初郑毓秀并未对他多加注意,后来魏明道也进入索邦大学法科学习,两人经常一起讨论功课,对彼此产生了好感。
1926年郑毓秀回国后,和魏道明在上海法租界设立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开中国女律师之先例。
由于郑毓秀受过欧洲法律知识系统训练,个性极强,机智伶俐,所以很快在上海司法立法界获得显著地位。
随着经手的案件越来越多,郑毓秀逐渐成为当时的大律师,而当时名噪一时的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郑毓秀作为孟小冬的代理人出面调解,案子最终以梅兰芳支付孟小冬4万元告终。
1926年,知名民主人士杨杏佛被捕,郑毓秀出面担任杨的辩护律师,利用自己的关系疏通法租界当局,释放了被捕的大学教授杨杏佛。
1927年,郑毓秀与魏明道在杭州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