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活动覆盖面,根据《福建省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闽商务规〔2024〕3号)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政策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我市对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在11类智能家居产品基础上,增加空气净化器、干衣机、衣物护理机、投影仪、暖风机、智能风扇6类智能家居产品,将床品、地毯、床毯、窗帘、墙纸、墙布、石材板材、集成吊顶、房间门、窗等10类产品新增列入家装厨卫“焕新”家装改造类补贴活动产品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20%予以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1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
来源:三明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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