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政务   2024-11-08 12:13   青海  


悬赏公告


青 海 省 德 令 哈 市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顺利与被执行人文新玲、张守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文新玲、张守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文新玲,女,1962年03月08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632802196203080024,住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滨河路7号27号。

被执行人:张守民,男,1959年01月1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632802195901100016,住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滨河路7号27号。


执行标的:150415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文新玲、张守民下落线索或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依据该线索使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作为奖励。
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77-5979816(斯法官),0977-5979828(指挥中心)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日-2025年5月1日


联系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都兰西路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来源:执行局 


编辑:郎青措

责编:盛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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